卫计委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5)
2011-01-10 15:14
阅读:16252
来源:卫生部
作者:大*勒
责任编辑:大弥勒
[导读] 为规范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八)末梢毛细血管血适用于在所有血糖仪上检测。但采用静脉、动脉和新生儿血样检测血糖时,应当选用适合于相应血样的血糖仪。
(九)血糖仪应当配有一次性采血器进行采血,试纸条应当采用机外取血的方式,避免交叉感染。
(十)不同的血糖仪因工作原理不同而受常见干扰物的影响有所不同。应当根据具体应用而选用适宜的血糖仪。常见的干扰因素为温度、湿度、海拔高度,以及乙酰胺基酚、维生素C、水杨酸、尿酸、胆红素、甘油三酯、氧气、麦芽糖、木糖等物质(附件2)。
三、血糖检测操作规范流程
(一)测试前的准备。
1.检查试纸条和质控品贮存是否恰当。
2.检查试纸条的有效期及条码是否符合。
3.清洁血糖仪。
4.检查质控品有效期。
版权声明:
本站所注明来源为"爱爱医"的文章,版权归作者与本站共同所有,非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
联系zlzs@120.net,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