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准确性要求。血糖仪检测与实验室参考方法检测的结果间误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当血糖浓度<4.2mmol/L时,至少95%的检测结果误差在±0.83mmol/L的范围内;
2.当血糖浓度≥4.2mmol/L时,至少95%的检测结果误差在±20%范围内;
3.100%的数据在临床可接受区(附件1)。
(四)精确度要求。不同日期测量结果的标准差(SD)应当不超过0.42% mmol/L(质控液葡萄糖浓度<5.5mmol/L)和变异系数(CV%)应当不超过7.5%(质控液葡萄糖浓度>5.5mmol/L)。
(五)操作简便,图标易于辨认,数值清晰易读。血糖仪数值应当为血浆校准。单位应锁定在国际单位“mmol/L”上。
(六)血糖检测的线性范围至少为1.1-27.7mmol/L,低于或高于检测范围,应当明确说明。
(七)适用的红细胞压积范围至少为30%-60%,或可自动根据红细胞压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