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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2)

2011-01-10 15:14 阅读:16252 来源:卫生部 作者:大*勒 责任编辑:大弥勒
[导读] 为规范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1.标本采集规程。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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