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获悉,从今年6月1日起,云南省将在所有**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消瘦。
截至去年底,云南省共有1121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占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73%。与此相配套,全省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实现了基本药物全省统一采购和统一配送,群众得到了实惠。
据云南省副省长罗正富介绍,去年,基本药物全省集中采购价格比集中采购前的实际消瘦价降低了26%,同时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下降。据云南省有关部门抽样调查,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从2008年的53.4元下降到2010年的38元,下降近29个百分点。
另外,对云南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15个样本县的调查统计显示,财政补助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收入的比例2010年达到36%,比上年增长10个百分点。
为保障所有**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顺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云南省将进一步优化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切实做到基本药物“一品一规”、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价格合理、**及时。同时,云南将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建立竞争上岗、全员聘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落实**投入,建立长效稳定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调整基层服务收费和医保支付政策;全面落实绩效工资,建立体现绩效的分配激励机制,并结合实际落实对村医的补助和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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