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应用于临床病人治疗已有一个半世纪了,但直到1945年,有关氧气的生理作用仍然有争议。日前,我们知道氧气是机体组织细胞能量代谢所必需的物质。必须有充足的氧气,细胞才维持其生理功能,经过代谢释放二氧化碳。机体对氧气的生理需求和缺氧对机体的危害,使临床医师充分认识到氧气的重要性。但临床医师对氧气的毒性普遍认识不足。由于高氧环境往往产生高浓度的氧自由基,长时间吸入高浓度氧气,可引起非心源性肺水肿,即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S)。新生儿吸入高浓度氧,除引起**S外,还可能引起视网膜病变及晶状体纤维增殖症,导致失明。可见,长时间吸入高浓度氧对机体是有害
另外,吸入氧浓度的调整也是非常重要的。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并发慢性呼吸衰竭患者,如吸入氧浓度过高,可引起呼吸中枢抑制。一般要求吸入氧浓度不宜高于30%~40%或35%(氧流量不超过3L/min)。对于换气功能障碍的病人,如**S,必须根据病人缺氧的程度,调整吸入氧浓度,否则并不定能纠正低氧血症。
由此看来,氧气实际上也是一种“药物”,不但应注意其使用剂量,还应注意其毒副作用。应用氧气治疗时,在根据病情调整适当氧浓度(剂量)的同时,应密切监测吸入氧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