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奇不有 医院开具“跳楼**”出院诊断
2016-10-28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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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医学
责任编辑:谢嘉
[导读] 院可以开具病假条、怀孕证明、诊断证明等,没见过医院在“主要诊断”一栏写“跳楼**”的。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一离谱的事件就发生在湖南省衡阳县某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医院可以开具病假条、怀孕证明、诊断证明等,没见过医院在“主要诊断”一栏写“跳楼**”的。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一离谱的事件就发生在湖南省衡阳县某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李浩说,9月13日晚上六点,父亲还在跟远在北京的他商量中秋节回来过节的事情,但到14日凌晨,他被上述医院告知,其父已经从该医院第二住院楼4楼跳楼**。
患者因患慢性肺阻塞多年,一个多月前入住上述医院五内科。尽管李浩在北京,但隔三差五会打电话问候父亲,逢年过节必回家陪父亲,平常则安排可靠陪护对父亲进行看护,父亲在医院的看护等级为“一级护理”.
得知父亲的噩耗后,李浩立即赶回衡阳,在衡阳县殡仪馆,见到父亲冰冷的身体和无法闭合的双眼时,李浩悲痛欲绝。
他们在没有弄**正死因时,全家人压抑着悲痛,按照当地习俗为父亲举行了葬礼。在料理完父亲后事后,李浩来到衡阳县人民医院找医务部,希望了解其父亲坠楼的真相。
当时,医院安排医务科副科长王荣和他见面,并出具盖有医院公章的出院诊断,说死者是“跳楼**”.对此,李浩表示质疑:该病房楼曾经多次发生病人坠楼事件,时至今日该病房楼公共走廊的窗台均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死者还是一级护理,出事后不报警,医院不是**机构,也没有监控摄像证明,为什么说患者是跳楼**并写在出院诊断上?
李浩说:“我们家属认为,父亲是意外坠亡,而不是‘跳楼**’,医院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李浩认为医院在护理过程中没有尽到义务,并且在他父亲坠楼后没有及时施救和报警。他们家庭和谐幸福,不存在任何理由去跳楼**,且在前一天还与父亲通电话商量中秋节回来过节的事情。
而院方的答复是,任何法律和行业标准都没有要求病房楼必须安装防盗网等安防设施,医院不必为没有安装防护设施而发生坠楼事件负责。监控设施有死角,涉及到隐私,所以没有监控,不能说医院有责任。
之后,李浩找到了医院院长、医院主管副院长及医务部相关负责人。他们均推诿塞责,没有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
该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患者称,这件事情家属已经处理好后事了,再来医院**,恐怕很难有结果了。
是不是跳楼**,应该**机关来定性,医院出具这样的诊断没有权威性。没有任何证据,医院就开具“跳楼**”的“主要诊断”,不但不合法,而且莫名其妙。医院傲慢无礼的态度伤了家属的心。
由于经济实力、重视程度、占地规模、医院属性等方面的差异,医院安全防范建设五花八门、参差不齐。“关注患者安全”与“以患者为中心”的思想是一致的。医院真该好好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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