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医事之医药组织架构
周代医学有较大进步,开始分科并制定了医事管理制度.官医设置随医学分科而有五种,其官阶、员额不一:①医师,是众医之长,隶天官冢宰,掌管医政和医疗, 又设府(保管人员)、史(记录)、徒(役使)辅佐工作;②食医、掌管王用饮食;③疾医(内科医生),治疗平民疾病;④疡医(外科医生);⑤兽医.
1、春秋至秦代
秦的良医很多,所以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医事制度,对后世具有重大影响,为第一发展阶段.太医令是最高官职,丞为之助理,主医药,隶少府,属职有侍医,专服务 于王室或皇族,发展成为后来的御医.在地方上,官医除为各级官吏医病,还要接受地方官吏临时指派的检疫麻风病任务.
2、两汉至南北朝时期
医事制度在秦的基础上有较大发展,为第二发展阶段.
西汉时期,中央医职有隶于少府和太常的区别,各设太医令为最高官职.少府太医令下有太医监、侍医、为后妃诊治疾病的女医(也称乳医)、掌御用药的尚方和本 草待诏;其职责发展为后来隶于内府的药房官.太常太医令,掌诊治疾病的太医和主持药物方剂的药府.太医既负责中央官吏的疾病诊治,又掌管郡县的医疗事宜, 各郡都设有医工长,对太医负责;其职责发展为后来的太医署.在药府系统中,药长主持医事,并有药藏府储存药物.考察西汉太医,首先应辨明具所属系统,否则 难免讹混.诸侯国医制基本仿照中央而略有不同,典医丞,医工长二职不见于中央医制.
东汉时期,太常太医令被删汰,仅在少府设太医令、丞,掌医药政令.太医令下有员医293人、员吏19人.又有药丞主药剂,方丞主治疗.增设了三药职:中宫 药长,由宦官充任,司中宫妃嫔医药事宜;尚药监和尝药太宫.**医病服药由他们先尝药量的十分之二,然后进奉服用.这时医药管理有了明确分工.
两晋时期,晋因魏制,太医令隶宗正;设奚官署于内侍者,令2人,掌宫人医药疾病罪罚丧葬等事.哀帝时(362——365)省并太常太医,改归门下省,下有太医、殿中太医等.
南北朝时期,刘宋、南齐太医令、丞,属起部,也属领军.梁陈,门下省设太医令、丞.北魏太医令复隶太常,增设太医博士及太医助教;门下省又有尚药局,设御 师(即御医),与汉代的少府属官别置太医令的制度相似,以后历代多因之.北齐承袭北魏制度,尚药局有典御、侍御师、尚药监总管御药事宜;尚书、门下、中书 三省各设医师,掌医疗.北周医事制度多有改革,设天官太医小医、 天官小医、 医正、疡医正、疡医等,又有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