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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一)(7)

2010-11-24 11:03 阅读:17147 来源:网络 作者:大*勒 责任编辑:大弥勒
[导读] 1999年,国家颁布了《常用耳毒性药物的临床使用规范》,公布了30种容易导致耳聋的药物,而这其中最常用的药物就有十多种: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小诺霉素等等。其中氨基甙类抗生素的耳毒性在临床上最为常见。上述药物在用药前必须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
    [使用规范]
    ㈠适应症的选择:适用于大肠杆菌、变形杆菌、产气杆菌、肺炎杆菌、粘质沙雷菌、痢疾杆菌和葡萄球菌所致严重感染,如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胆道感染、皮肤炎症、骨骼炎症、鼻窦炎、软组织感染(包括烧伤)等。
    结核:对于结核的治疗,卡那霉素不是首选药物,一般不宜长期使用。
    淋病:卡那霉素与青霉素联用可治疗淋病。
    因口服难吸收,故用于治疗肠道感染,4~8g/d(1~2g/6h);手术前准备,每小时1g,连续4次(常与甲硝唑联用)。
    1、成人:15 mg/kg•d,分2~3次肌注,或0.5g/12h,250mg/6h,7.5mg/kg•12h。严重感染者可增加到0.5g/8h,但只能短期使用。
    2、静脉给药:静脉给药量与肌注量相同。
    3、鞘内给药:脑膜炎时,鞘内或脑室内注射可协助全身治疗,剂量5~25mg/d。
    4、其他用法:0.25%卡那霉素溶液可用于冲洗病灶,或用于气溶吸入;卡那霉素滴耳浓度应<0.5%,不能长期使用。
    ㈡询问家族史、用药史、过敏史。
    ㈢6岁以内儿童、孕妇及65岁以上老人禁用。
    ㈣用药途径:肌注时常用的给药途径,吸收快而且完全;也可静滴。未经稀释的硫酸卡那霉素注射液不可直接静脉注射。每1g卡那霉素加入200~400ml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适当的灭菌稀释液,应在30~60分钟内滴完。
    ㈤剂量及疗程:每日用量>1.0g(15mg/kg•d),疗程>10~14天,整个疗程总剂量>14g,血药浓度>30ug/ml时,易发生耳中毒。卡那霉素引起不可逆的耳蜗及前庭损害,其毒性较链霉素重。急性中毒在血药浓度>30ug/ml时发生,慢性中毒常见于大剂量使用或小剂量长期使用,总剂量>14g时发生。短期治疗中,耳蜗毒性的发生率为1%;用1g/d的量长期治疗,耳蜗毒性的发生率为30%;45岁以上、肾功能不全者发生率更高。因此,用药剂量应<15mg/kg•d,疗程应<10~14天。
    ㈥药物相互作用:参阅氨基甙类抗生素。
    ㈦监测手段:
    1、参阅氨基甙类抗生素。
    2、血药浓度与肌酐清除率:卡那霉素主要通过肾脏排出,4小时后排出约50%,尿中浓度可高达800ug/ml,24小时排出约80%~90%。肌注7.5mg/ml,肾功能正常者,1~2小时后达血药峰浓度22ug/ml,血半衰期为2~4小时,肾功能损害者半衰期可延长27~80小时,发烧或严重烧伤患者衰期缩短。
    ⑴血药浓度:卡那霉素的有效治疗浓度为15~30ug/ml,应避免血药浓度峰值持续在30~50ug/ml以上或谷浓度超过5ug/ml。
    ⑵肌酐清除率: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定的肌酐清除率来调整剂量(参见庆大霉素中的表)。
    ㈧用药时注意:
    1、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对肾小管的损害。
    2、卡那霉素滴眼后可以被吸收。本品不得直接注入球结膜下或眼前房内。
    3、给予首次饱和剂量(5~7.5mg/kg)后,出现肾功能不全、前庭功能障碍和耳聋的患者应酌减维持量或者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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