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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赴地方督导重性精神疾病工作

2013-01-19 20:22 阅读:1237 来源:卫生部 作者:网* 责任编辑:网络
[导读] 2012年11月18-21日、27-30日,由卫计委疾控局组织卫生行政人员、精神病学专家和精防专业人员共13人次先后对江西省(南昌市和宜春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和衡水市)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进行督导。

  2012年11月18-21日、27-30日,由卫计委疾控局组织卫生行政人员、精神病学专家和精防专业人员共13人次先后对江西省(南昌市和宜春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和衡水市)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进行督导。督导组依据《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考核评估方案》和考核细则(试行),对受督导两省的省、市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精防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针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管理、精神病诊疗常规和质量、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经费使用、精神疾病患者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

  河北、江西两省高度重视重性精神疾病防止工作,江西省**及有关部门印发多个重要文件,河北省卫生厅近日也印发文件,以规范和指导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提高重性精神病患者治疗率。从督导情况看,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高,学习能力强,为形成以专科机构为主导、社区为依托的连续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奠定了良好基础。

  督导组指出,《精神卫生法》已经出台,党和国家对精神卫生工作高度重视,河北、江西两省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把握机遇,结合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推进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建立省级、市级、县级、社区/乡镇的分级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治疗网络覆盖率,形成全省精神卫生防止技术管理和指导网络。同时要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服务队伍建设,做好培训工作,提高基层精神卫生防止人员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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