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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规定“限期怀孕”不能止于医院道歉!

2016-08-19 21:13 阅读:1063 来源:环球医学 责任编辑:谢嘉
[导读]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北京通州区妇幼保健院女员工怀孕前需向医院申请,并在医院审批后设定的3个月限期内怀孕,提前或错后都将被罚款,甚至影响评级晋升。此事一时间引发诸多争议,人们纷纷指责医院。业内人士表示,发生这样的情况,追根究底还是因为医疗资源过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北京通州区妇幼保健院女员工怀孕前需向医院申请,并在医院审批后设定的3个月限期内怀孕,提前或错后都将被罚款,甚至影响评级晋升。此事一时间引发诸多争议,人们纷纷指责医院。业内人士表示,发生这样的情况,追根究底还是因为医疗资源过于紧张。

    通州区妇幼保健院一名医生透露,限期怀孕政策已在医院施行了10多年。政策是针对所有医护人员的,没有医生、护士区分对待。“提交申请后,院领导会给批时间。”这位医生称,多年来,这项政策并没有在医院引起过多讨论。这位医生表示,医院女职工太多,工作又忙,如果大家都扎堆怀孕的话,会给工作造成不少负担。“好像其他医院也差不多,女工多的地方都一样。”

    据悉,医院医护人员怀孕前都交了申请,但因为错过期限被罚钱的也有不少。

    对此,通州区卫计委表示,已经调查清楚此事。通州区妇幼保健院也对此作出回应,称取消该院“计划生育政策”,退还全部罚款,医院领导班子向受罚职工公开道歉。

    医院要求员工“限期怀孕”是否合理合法?对此,北京圣远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优银律师表示,生育权是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生育自由受法律保护。只要是符合法定生育年龄、法定生育条件的公民都可以依法行使生育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限制。就此案例而言,医院单方面要求医护人员“限期怀孕”,是违法的。根据《劳动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医院此举已经超越了法律授权。而医院基于此规定对医护人员作出的罚款等处理措施,显然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应全额返还。

    既然不合法,为何限期怀孕政策在医院中频出?业内人士透露,在目前二孩放开的形势下,医院医护人员工作任务重而人手有限。“现在很多医院妇产科的工作人员都是女性,而且是育龄女性,如果多名工作人员同时怀孕休假,难免影响到医院妇产工作的正常进行,医院管理层也面临一定压力。选择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工作人员的生育权也属于无奈之举。发生这样的情况,追根究底还是因为医疗资源过于紧张。”

    即便是出于人手紧张的考虑,该医院的做法也是简单粗暴的。这个简单粗暴,不仅于情于理不合,于法也无据。至于罚款又不知是什么歪主意。事急用“权”,是指权衡的意思,而不是指使用权力大棒乱挥。

    事情曝光后,虽然医院取消了“计划生育政策”,退还全部罚款,医院领导班子向受罚职工公开道歉,但此事不能就此完结。正像上述业内人士所言,发生这样的情况,追根究底还是因为医疗资源过于紧张。因此,问题还得从如何解决医疗资源紧张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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