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医协评〔2016〕9号
各有关三级医院: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确认如皋市人民医院等7所医院为三级医院的通知》(苏卫医政〔2016〕4号)精神,
如皋市人民医院、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
海门市人民医院、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医院、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等5所综合医院及
常州市德安医院、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等2所专科医院已正式确认为三级医院。按照《江苏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上述7所三级医院相关科室将纳入省级质控对象管理。
请上述医院明确分管省级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的院领导、职能部门、质控对象科室及其负责人与联系人,认真填写《三级医院参与省级质控工作***汇总表》(表格电子版下载地址:“医院评估/医疗质量控制”)于2016年6月30日前发至省质控办联系人邮箱,并及时与省质控办联系质控数据填报系统用户名及密码分配等相关事宜(质控数据填报事宜待用户名及密码分配后另行通知),同时建立与相关专业省级质控中心的联络机制,并接受其督促、指导、考核等。
省质控办联系人:陈 伟,电话:025-83620747,邮箱:cwzone2006@126.com.
附件:三级医院参与省级质控工作***汇总表
江苏省医院协会
江苏省质控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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