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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品招标依然“唯低价是取”的做法

2013-09-16 11:25 阅读:1026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李思杰
[导读] 广东省卫生厅昨日正式印发省药品*新规,对基药*、非基药*、药品采购与配送、药品*监督管理等六方面内容制定了实施细则。记者发现,广东省希望通过第三方*平台对药品招标价格进行限价、“杀价”的态度依然强硬。

    广东省卫生厅昨日正式印发省药品*新规,对基药*、非基药*、药品采购与配送、药品*监督管理等六方面内容制定了实施细则。记者发现,广东省希望通过第三方*平台对药品招标价格进行限价、“杀价”的态度依然强硬。

    根据新规,药品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入市价由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对非基药,同厂家同一品规取全国最低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标价的平均值,与广东省现行采购价两者之间取低值作为入市价,最后采取“报价最低品种中标”的规则。对基药,则采取“双信封”评审制度,其中经济技术标占10分,商务标占90分。可见整个药品*新规中,价格因素占有主要地位,**杀价的姿态强硬。业界普遍认为,新规实施后,对大部分仿制药企业而言,价格体系维护趋难。

    据悉,以上规定和征求意见稿并无大差异。而征求意见稿从5月份公布后,至今仍不断受到业界批评和质疑。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等五个医药行业协会曾联合向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卫计委、药监总局及广东省人民**同时递交了《关于〈广东省药品*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的建议》,质疑“唯低价是取”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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