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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医师办诊所未注册误诊致人死亡 被判十年(2)

2011-01-14 11:12 阅读:2146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水**南 责任编辑:水北天南
[导读] 李某因为非法行医将一患者心脏病误诊为胃病,延误治疗造成患者死亡,被**判处**10年,并赔偿死者家属约13万元

**认为,李某在无行医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造成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由于李某的行为给死者家属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合理赔偿,应承担40%的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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