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论坛|病例

搜索

首页 医学论坛 专业文章 医学进展 签约作者 病例中心 快问诊所 爱医培训 医学考试 在线题库 医学会议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头条 > 注意:司法鉴定可推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

注意:司法鉴定可推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

2011-01-13 11:05 阅读:5838 来源:医疗纠纷律师网 作者:大*勒 责任编辑:大弥勒
[导读] 近日,关于患者吴凤珍被误诊误治,江门市中心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取得新进展,**委托的司法鉴定推翻了2008年中山市医学会所做出的关于医疗无过错的鉴定。
 
  广天司鉴所[2010]临鉴字第344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分析认为:
 
  ①手术证实,被鉴定人吴凤珍不完全肠梗阻诊断明确,不论肠梗阻为原发性或“胆囊切除、胆总管切开取石‘T’管引流,胃切开取石”术后手术并发症,该院无视放射科腹部X线片诊断提示意见,未给予进一步检查以充分鉴别诊断,仅诊断为“胆囊多发结石、胆总管结石”,存在术前检查不到位,鉴别诊断不充分,诊断不明确之过失,在上述检查不到位,鉴别诊断不充分,诊断不明确的情况下,该院对其所患“胆囊多发结石、胆总管结石”行“胆囊切除、胆总管切开取石‘T’管引流,胃切开取石”手术治疗,未尽充分注意之义务,其医疗行为存在过失。
 
  ②中山市博爱医院对被鉴定人吴凤珍行“胆囊切除、胆总管切开取石‘T’管引流,胃切开取石”术,术前谈话记录记载手术名称为胆道探查术,及补充胃切开取石术,其术前谈话内容与手术内容不相符,……医方对患方术前交待缺乏针对性,未向患者充分交待,一定程度地剥夺了患方的知情同意权,存在过失。

分享到:
  版权声明:

  本站所注明来源为"爱爱医"的文章,版权归作者与本站共同所有,非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

  联系zlzs@120.net,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意见反馈 关于我们 隐私保护 版权声明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2-2025 Ii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