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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抑郁药物停药方式的选择

2012-10-09 13:43 阅读:1934 来源:译言网 责任编辑:潘乐乐
[导读] 为防止抑郁症复发,抗抑郁药种类的不同,停药方式亦有所不同,不同种类的抗抑郁药都需要逐渐减少药量,但是服用三环类药物复发的时间要比服用新型抗抑郁药长五个月。 患者停用抗抑郁药一至七天在情绪的变化比那些在十四天或者更长时间逐渐停用抗抑郁药更快。

    为防止抑郁症复发,抗抑郁药种类的不同,停药方式亦有所不同,不同种类的抗抑郁药都需要逐渐减少药量,但是服用三环类药物复发的时间要比服用新型抗抑郁药长五个月。

    患者停用抗抑郁药一至七天在情绪的变化比那些在十四天或者更长时间逐渐停用抗抑郁药更快。

    而且,同一类情感障碍患者中,快速停止抗抑郁药物的,预计有四分之一的复发机会。

    这些发现刊登在8月的美国精神病学期刊上。

    (在这个停药时间)差异研究中,包含了所有的情感障碍——重性抑郁,双相情感障碍I,双相情感障碍II,惊恐障碍——研究最多的是双相情感障碍I和惊恐障碍。

    纵观各类抗抑郁药,停药的快慢程度会影响到疾病的复发时间。

    这项研究来源于欧洲情感障碍中心的一个大的资料库,资料库中的患者在过去三十年中被诊断和治疗,将这些数据进行分析,这个资料库中的患者服用三环类抗抑郁药物和类三环类抗抑郁药物,或者是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或者是新型抗抑郁药物(选择性五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安非拉酮、度洛西汀、文拉法辛,等等)。

    在这个研究中,Ross Baldessarini博士和他的同事们用美国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DSM-IV),在398位患者中分析了复发性重性抑郁,惊恐障碍,双相情感障碍II,双相情感障碍I的复发率。所有患者都经过评估和治疗,同时在隶属于意大利撒丁岛的卡利亚里大学 Lucio Bini情感障碍中心接受随访。

    Baldessarini,哈佛医学院精神病学、神经系统科学教授,在马萨诸塞州首府波士顿的综合医院McLean Division,编制了这项精神病学研究的程序。

    课题中分析的患者从重性抑郁或者惊恐障碍痊愈,处于临床稳定期,在至少30天内测试汉密尔顿抑郁量表 (HAMD)的分数小于等于7。

    患者在临床上或者由于个人原因停止用药超过已明确的时间,被分为两类,一类是快速停药(一到七天),一类是逐步停药(两周或者更长)。

    210位患者逐渐地停止服用抗抑郁药,188位患者在7天内停止服用抗抑郁药(“快速停药”)。

    Baldessarini和他的同事们发现,那些快速停药的人,在抑郁或者惊恐障碍的中间状态时间比那些逐步停药的患者要短4.8个月,同时两类不同的抗抑郁药(三环类和新型抗抑郁药)有一点点的区别。

    不过,逐渐停止服用抗抑郁药,三环类抗抑郁药的复发时间要比新型抗抑郁药长五个月。

    突然停药或者快速停药大部分情况下是患者的自作主张(占全部停药患者的94.1%),这份观察报告,从某种观点上,说明了在没有临床监督的情况下,临床医生告诉患者突然停止抗抑郁药是冒险的行为。

    “许多精神类药物,逐渐停止服用,会明显地减少日后复发的风险,理想状态需要再持续数周服药,尤其对那些已经服用了很长时间药物的患者”牵头的作者和精神病新闻的人说。“密切的临床观察和早期干预会避免将来疾病的再度恶化,这些是很明智的,构成了全面的护理(范围)”

    由于快速停药经常是病人的自作主张,“许多病人要么不清楚突然停药的风险,要么怀疑药物的副作用,尤其是当他们长期获得治疗后,自我感觉良好之时。大多数同事都赞同——(他们——指研究人员,译者注)有责任去讨论一下停止治疗的风险,但是,如果这种对患者的教育活动只进行一次,往往是无效的,在长期的治疗过程中,需要鼓励患者坚持服药,可以通过简短的或者例行公事的方式,间隔一段时间反复进行。”

    女性占研究样本的三分之二,但是这项研究没有把妊娠作为一个停止服药的因素。Baldessarini告诉精神病新闻说,他认为很多美国临床医生在传统观念上已经有了胚胎发育和药物暴露相关联的风险。

    “一般来说,如果母亲停止治疗,病情加重,就需要平衡胎儿的风险和孕妇的风险以及整个家庭的承受能力,”他说道。“药物停止的速率和治疗时机对于孕妇来说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药物所牵扯到的固有风险,各种不良的后果联合起来考虑服药剂量的减少或停止服用的速率和时机,同时也取决于患者、家属和医生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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