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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药”不再实名登记!村卫生室、诊所能否放开?

2022-12-08 17:58 阅读:1591 来源:基层医声 作者:医**漫 责任编辑:医路漫漫
[导读] 在专业医生指导下使用药物更能发挥作用。

在专业医生指导下使用药物更能发挥作用。


“居民在药店或通过互联网平台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不再需要提供核酸阴性证明,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


近日,全国多地发布了如上通知。突然取消实名登记,是根据近期多地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而迅速调整的。国家卫健委强调,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更是为这一措施提供了合法性。


“四类药品”包括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也可称为“一退一止两抗”药品。“四类药品”的功能主治主要针对发热、咳嗽、乏力等,这些症状和新冠肺炎病毒引起的初期症状相似。


按照一些地方此前规定,到药店或者在线上买药的时候,触发“购买四类药品登记”的填写实名信息,就意味着所购买的药品是“四类药品”,需要在购药后72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否则会被健康码予以弹窗提示。


取消登记无疑是基于新冠病毒特征的变化以及民众激增的药品购买需求等现状而调整的。尽管“四类药品”品种有很多,以北京为例,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去年下发“四类药品”参考目录中,药品包括小柴胡颗粒、秋梨润肺膏、炎可宁片等645种,但据“第一财经”等媒体报道,在取消当日,一些中成药药品就已脱销,多数药店已显示缺货,一些解热镇痛及抗炎等作用的非处方药已售罄,库存同样告急。


“仅仅药店取消药品登记恐怕是不够的,如果想让药品被充分利用起来,还是得发挥医生的作用。”河南省医师协会乡村卫生分会会长杨文杰称,在医生的专业指导下使用药物肯定要优于患者自行服药的。


自行服药想法得到了一些专家的否定。12月4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感染病科主任盛吉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要根据网上的一些信息,不加分辨地自行吃药,以免耽误治疗”。前不久,深圳在召开新冠防控发布会时,也通报了自行购药服药延误治疗新冠的案例


如果出现发热、疼痛等相关症状,第一选择还是就诊。目前,从三甲到基层,多个医疗机构都设有发热门诊,且一些地区仍在扩容。


有条件居家观察的人员,是否服药、服什么药,应该线上求教专业医生。如北京近期启动了新冠肺炎线上医生咨询平台,方便市民足不出户即可获得疫情防治相关知识和医学方面的专业指导。


不久前,一名村医向“医学界基层医声”透露,当时诊所和村室还是没有放开“四类药品”销售,自相关药品监测管理以来,这类药物已经进行封存,有些药品甚至已经过期进行处理。


“如果允许药店销售‘四类药品’,假如还能进一步考虑将新冠疫情‘降级管理’的话,是不是应该考虑把村卫生室和诊所也放开?毕竟感冒发热,尤其是在寒冷的冬季,此类患者占到基层诊疗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加上经过三年疫情中的培训和磨炼,他们处理这类症状并及时分诊可能会得心应手,让老百姓也多了更多便利。”一名乡村医生管理者称。


同时,国家卫健委还要求,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那么,这或许也是基层医疗机构放开接诊和用药的开始。当然,具体如何,还要看各地落实的情况。


来 源 | 基层医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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