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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简化单独两孩审批

2014-05-08 22:38 阅读:732 来源:爱爱医 责任编辑:潘乐乐
[导读] 5月6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明确,今后该省单独夫妇申请生育二孩,只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规定的审批机构领取并填写申请审批表,即可一站式办理全部手续。

    5月6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明确,今后该省单独夫妇申请生育二孩,只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规定的审批机构领取并填写申请审批表,即可一站式办理全部手续。

    这意味着,申请单独两孩的夫妇既无需父母回户籍地开具独生子女证明,也无需再持《再生育申请表》回各自单位盖章,申请流程大幅简化。此前需要提供的头胎子女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亦不再需要。

    通知明确,在独生子女身份核实方面,审批机构收到当事人的申请材料后,应通过查询人口信息系统和计生奖励发放系统核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应即时办理审批手续。通过以上系统无法核实、申请人填报资料与计划生育档案信息不一致或有群众举报的,应通过联系或实地走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进一步核查。对无法核查独生子女身份的,审批机构应依据申请人签署的《“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承诺书》在规定时限内先办理审批手续;对事后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将根具有关规定及申请人签署的承诺书,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为满足跨市和跨省婚嫁人口的特殊需要,通知规定,单独夫妇户籍不在省内同一个地级以上市,但女方常住在男方户籍地的,可由夫妇双方向男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单独夫妇一方为广东省户籍、另一方为外省户籍的,可自愿选择由夫妇双方向广东省一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提出申请。

    通知明确,取消此前所要求的15天公示制度,并针对不同情形设定相应时间,防止审批拖沓推诿。如单独夫妇为省内同一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为省内不同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为跨省户籍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通知指出,省卫生计生委将把信息核查工作纳入各地各单位的计生年度考核,对不积极配合信息核查工作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追究责任。审批工作中严禁搭车收费,严禁增设附加条件,严禁违规审批,对推诿、拖延、刁难群众的,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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