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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越峰事件”并非一场劳资**

2014-05-02 10:45 阅读:1651 来源:和讯新闻 责任编辑:李思杰
[导读]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医院官方微博发出通知:走廊医生兰越峰无正当理由、未经主管批准、没有提供实际工作量,已连续旷工61.5天。医院最后一次书面通知兰越峰最迟于2014年5月5日(星期一)到超声科上班,否则,医院将解除与兰越峰的聘用合同。 绵阳市人民医院向走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医院官方微博发出“通知”:“走廊医生”兰越峰无正当理由、未经主管批准、没有提供实际工作量,已连续旷工61.5天。医院最后一次书面通知兰越峰最迟于2014年5月5日(星期一)到超声科上班,否则,医院将解除与兰越峰的聘用合同。

    绵阳市人民医院向“走廊医生”兰越峰下最后通牒:5月5日不到岗将解聘。而在此前,医院认为兰越峰医生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构成长时间旷工,符合因旷工而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拟与之解除聘用合同。对此,兰越峰医生回应称:“我没有推诿病人,也没有旷工,如果真被解聘,我没有办法选择,只有面对。”如此看来,备受公众关注的“兰越峰事件”,在双方的持久“冷战”中,已逐渐演变成了一场劳资**。

    然而,“兰越峰事件”的起因,远非劳资**这么简单。此前,兰越峰医生因多次举报医院设备招标**、对患者过度医疗等问题,遭同事孤立、领导排斥,甚至被勒令“待岗”.无奈之下,年逾50岁的兰越峰,曾是医院的骨干,超声科主任,如今被传为“疯子”,一年多来,独坐医院走廊“办公”,因而被外界称之为“走廊医生”.虽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但“兰越峰事件”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甚至成为一个解不开的死结。

    特别是,针对“兰越峰事件”,绵阳市有关部门已经组织调查不下10次,但每一次的结论都不能算数。因为它们都模模糊糊,闪烁其词,避实就虚,互相矛盾,最终形成了“调查烂尾”.然而,由于没有权威的官方结论,较之医院处在弱势地位的兰越峰医生,只会越来越孤立,越来越受排挤。然而,自己“**不赶紧”的医院,在处理兰越峰医生问题上,也显得理不直气不壮。比如,按照医院的说法,兰越峰医生已连续旷工61.5天,根具有关规定,早就该解聘了。但耐人寻味的是,医院称“最终处理意见尚无时间表,医院更希望兰越峰能继续上班。”

    可见,当务之急,不是解决双方劳资**问题,而是对“兰越峰事件”进行彻查,并拿出权威的结论来。如果兰越峰医生反应的设备招标**和过度医疗等问题属实,理应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决不能姑息养奸。同时,“兰越峰事件”的发生,值得医疗主管部门深刻反思:一方面要建立保护“小处方”的激励机制,控制过度医疗服务,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另一方面要完善对“大处方”的监管机制,切断医生和药品、器械之间的利益链,促进合理用药和器械,科学施治。更重要的是,对过度医疗的医院和医生,应加重处罚,体现监管的威严和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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