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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体现医院公益性,有标准吗?(2)

2010-12-29 11:48 阅读:3885 来源:新浪医生哥波子博客 作者:大*勒 责任编辑:大弥勒
[导读] 一句话,**不管是办医疗还是买服务,都必须对民众的医疗有责任,责任多少根据执政理念和经济财力,买服务,体现的是福利性;办医疗,体现的是公益性,而不是经济性!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会长孙隆椿(原卫计委副部长)认为,实现公益性的实质和关键是**和患者在医疗***用的分担比例。从理论上说,**负担的医疗***用比例小到l%大到99%,都可称为实现了一定公益性。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负担全国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为36%,90年代逐步下降,最低时只有15%。这几年**负担比例有所回升,但也只达到20克,说明**责任有限,是一种低水平的公益性。他认为,**承担的医疗费用比例必须超过50%以上才能说是“**主导”。
 
  有关专家认为,使用好**投入以保证医疗服务提供的效率,是具体实施的问题,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
 
  一是既给供方也给需方。公立医院有**投入的服务不向患者收取费用,其余费用由医保给需方一定的补偿。
 
  二是**承担的医疗费用全部通过医保补给需方,由患者向医院全额购买医疗服务。现在医保患者到民营定点医院看病就是这种方式。**承担的医疗***用的公益性补偿方式可以多元化。
 
  一句话,**不管是办医疗还是买服务,都必须对民众的医疗有责任,责任多少根据执政理念和经济财力,买服务,体现的是福利性;办医疗,体现的是公益性,而不是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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