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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十堰”,医生要跟你谈一谈

2015-02-27 15:02 阅读:952 来源:医脉通 责任编辑:李思杰
[导读] 首先,向忠于职守的民警们致敬! 今日平安十堰官方微博声称以微博管理员个人身份和角度就茅箭**秦明承殴打十堰市人民医院医护一事发布心语.我通篇阅读,感觉有些对事不对人的话不得不说。我震惊于湖北省十堰市**局民警竟然能够以个人名义在平安十堰这样

    首先,向忠于职守的民警们致敬!

    今日平安十堰官方微博声称以微博管理员个人身份和角度就茅箭**秦明承殴打十堰市人民医院医护一事发布“心语”.我通篇阅读,感觉有些对事不对人的话不得不说。我震惊于湖北省十堰市**局民警竟然能够以个人名义在“平安十堰”这样的**官方平台发布满屏个人色彩的长微博。别告诉我,官方微博管理员不是民警,而是某个莺莺燕燕的刚刚毕业的小女生。听说公检法这些法务部门纪律严明,针对公共事件发布“心语”者,你请示了吗?领导签字批示允许发布了吗?

    纵观平安十堰平台发布的“心语”,声称“人的教育程度,决定了看问题的高度”.确实!你们曾经的王立军同志那学历不是一般的高。又看到“心语”中自诩执法很“专业”,我实在不明白一个法务工作者对执法很专业有什么值得沾沾自喜。这傲慢的语气,那高高在上的姿态。**了“心语”发布者的人格缺陷,当然也可以说是工作习惯。这可能在长期的工作中逐渐养成。

    我看“心语”发布者自诩执法很“专业”,是个懂法的人儿。但是妄将此事件定性为“医疗**”引起的治安案件。我先改行普个法。医疗**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存在医疗**吗?

    平安十堰“心语”使用了十八般武艺,摸爬打滚翻。偏偏无视他们的茅箭**秦明承同志作为法务工作者却法治意识缺失,飞扬跋扈,崇尚暴力,戾气满面的高大形象。一个法务工作者,动辄挥出拳头,我想问一下,这是不是“心语”者口口声声说的人格缺陷?这样的人是否适合继续待在法务岗位?

    在平安十堰“心语”中,我们可以看到警方证实彼时“针对此案,违法者的违法事实清楚”.既然当晚就事实清楚,但为何茅箭**首次发布却声称“当时,秦明承情绪失控,与医护人员发生冲突”.企图混淆视听,为暴力者同志洗脱。在大家的追问下,茅箭**再次发布才说“殴打了参与抢救的医生许某和护士石某”.执法很专业吗?专业地打脸吧? 当然了,民众的追问,在“心语”者看来相当的语言暴力。你们的好同志法务工作者秦明承同志不暴力吗?再说了,新浪有规则,国家有法制,你们知法懂法很专业,为何不用?

    你们自称很专业,再来你们平安十堰的官方发布,声称“从现有证据看,受害人无眉骨骨折症状,属轻微伤”.眼眶骨折可能无多少临床症状,而是看影像学检查。再说你们这从证据看症状,本末倒置,逻辑混乱。大家质询在所难免。1990版的鉴定标准已经于2013年废止。最新鉴定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单纯的眶内壁骨折也只是属于轻微伤。公检法除了检察院?从茅箭**到平安十堰,你们这哥俩的每次官方发布都走了畏畏缩缩、遮遮掩掩、说话留半截的工作作风。为何又责怪民众语言质询?

    以上凡此种种,发布“心语”者作为法务人员,作为人民警察并无半点的职业反省。

    阅览平安十堰这个警方官方微博发布的“心语”,满屏幽幽怨怨如居深宫。在最后提及“希望我们这个国家越来越好” .既然提到这个高度,我就想问一句了。面对那么多想医院血案,你作何感想?是不是就你的那一句淡定的“千千万万起治安案件中的一起”?当你面对民众质询的时候,你“心语”情绪涌动、声泪俱下、涕泗滂沱,但你的这一句淡定的“千千万万起治安案件中的一起”,可以说**了你对暴力的宽容和人格的严重缺陷。“心语”者,你已经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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