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家属拒绝治疗 医院如何主张免责(3)
2010-11-26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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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爱唯医学网
作者:水**南
责任编辑:水北天南
[导读] 因为家属拒绝抢救致患者死亡的案例在社会上引起不少争议,医院是否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医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因患者或近亲属不配合治疗而主张免责
家属不配合治疗可主张免责
《侵权责任法》第60条规定了医疗机构可以主张的免责事由,其中第一项就是患者或其近亲属拒不配合医务人员实施符合诊疗常规的治疗。这项内容早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就有规定,该条例第33条第5项规定,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不构成医疗事故。按照规定,如果医务人员实施的诊疗行为符合诊疗常规,而患者或其近亲属拒绝治疗,从而导致损害后果出现的,医疗机构无需承担责任。本案中,医生对患者的姐姐进行了充分的告知,而患者的姐姐拒绝救治患者,结果造成了患者死亡的后果,因此医疗机构就可以依据上述法律法规主张不构成医疗事故,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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