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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调解机构成立医患**免费调解

2013-11-25 11:21 阅读:1943 来源:爱爱医 作者:道**然 责任编辑:道法自然
[导读] 有了医疗**,诉诸法律太麻烦、找医调委又担心和医院是一头的,由此造成的医患矛盾会演变成极端伤医事件。前天,本市首个由民间组织组建的医患**调解机构——北京京翰医疗**调解与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成立。

    医调委成立医患**免费调解

    有了医疗**,诉诸法律太麻烦、找医调委又担心和医院是一头的,由此造成的医患矛盾会演变成极端伤医事件。前天,本市首个由民间组织组建的医患**调解机构——北京京翰医疗**调解与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成立。
 


    该机构包括律师、医学专家、法学专家等60人组成的专家团队将免费为患者提供医疗咨询和调解服务。这些专家及中心运营经费都与医院和患者无关,没有利益联系,不隶属任何行政机关。

    京翰所医药法律部主任张文生表示,该中心调解医患**不收取任何费用。另外,还有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志愿者组,对中心业务是否公平、公正、公开,有无偏袒等行为进行监督。
 


    现有调解方式存弊端

    据了解,北京现行的医患**解决机构主要有四种:医调委、人民调解委员会、医院卫生行政机关医患办和**。此前,包括政协提案人、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政 协委员、司法局相关领导、医院代表、京翰所主任、京翰所医药法律部人员召开成立***于**组织之外的第三方医疗**调解机构的研讨会。与会专家普遍认为, 现有的医患**解决机构存在缺乏公信力、专业知识不足、时间过长、经济负担重等缺陷。

    医调委:大量1万元以下的**不能通过该机构解决;有卫生系统官方背景难以被百姓信任;组成人员多为各医院退休医生缺乏公信力。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法律援助、司法、律师等,缺乏医疗专业知识,在解决医患**的技术性问题上发挥作用有限。

    医院内部医患办:负责处理本院或本辖区内的投诉,本身就不具有中立性,而且又不具医疗法律的专业性。

    **诉讼途径:成本高、时间长、风险大,对医疗鉴定结论过分依赖,缺乏医疗专业知识。
 


    相关评论:北京首个民间组织组建医患**解决机构的成立,对于解决愈演愈烈的医患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无论是对于医生**,还是对于患者申诉,都有益处,对“医闹”行为也起到了警戒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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