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印发《2014年福建省中医药工作要点》,明确完善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的医保政策,并落实“适当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等鼓励政策。
在医保政策方面,福建省将推动《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所列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符合条件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适时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负责人表示,建设中医药服务体系重在基层,将持续抓好省、市、县三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福建省也鼓励社会资本以适宜方式举办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此外,在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方面,福建省将推动县级中医医院的综合改革,推动县级公立中医医院与县级综合医院改革同研究、同实施、同评价、同督查,探索开展中药院内制剂跨院、跨地区的临床科研协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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