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昨日公布医改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与2010年度安排相比,明确地方各级**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医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将医改实施情况纳入政绩考核。
将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
2011年度医改工作的实施时间为2011年2月到2012年2月。本年度,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要达到4.4亿,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
文件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建立全科医生团队,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
省级医改小组要签责任状
本年度,将沿袭上一年度做法,***医改办公室将继续与各省(区、市)医改领导小组签订责任状。
文件特别明确各单位的责任,牵头部门对牵头任务全国范围内的完成情况负总责。地方各级**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医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在2011年2月底前,完成各项任务分解。此外,还要督促县级**实行包干负责制,按照“一人一院(中心)”的要求确定干部包干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同时,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安排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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