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论坛|病例

搜索

首页 医学论坛 专业文章 医学进展 签约作者 病例中心 快问诊所 爱医培训 医学考试 在线题库 医学会议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论坛推荐 > 先天性梅毒的诊疗

先天性梅毒的诊疗

2012-04-16 13:33 阅读:1737 来源:爱爱医 责任编辑:潘乐乐
[导读] 先天性梅毒又称胎传梅毒,是母亲感染梅毒后经胎盘传播给胎儿。先天性梅毒可分为早期和晚期二型,早期先天性梅毒若及时治疗,可以治愈,生长发育正常;而晚期先天性梅毒螺旋体感染虽可治愈,但遗留的骨骼、神经系统和眼睛的损害却可持续终身。 【 先天性梅毒

    先天性梅毒又称胎传梅毒,是母亲感染梅毒后经胎盘传播给胎儿。先天性梅毒可分为早期和晚期二型,早期先天性梅毒若及时治疗,可以治愈,生长发育正常;而晚期先天性梅毒螺旋体感染虽可治愈,但遗留的骨骼、神经系统和眼睛的损害却可持续终身。

    【先天性梅毒的诊断要点

    一、母亲有孕期梅毒感染史而未经彻底治疗。

    二、先天性梅毒的临床表现

    1.早期先天性梅毒
    多在出生后6月内出现症状,胎儿受染时间越早,症状越重,可呈多器官损害。
    (1)皮肤粘膜损害:鼻炎是先天性梅毒的首发症状,表现为鼻塞、流涕和哺乳困难,伴脓性或血性分泌物;侵犯喉部引起喉炎及声音嘶哑。生后3周左右出现皮疹,呈淡红色或暗红色斑疹、丘疹、斑丘疹、水疱、大疱、或脓疱等,常见于背部、臀部和大腿外侧,最具特征性的是手心和足底的大疱样皮疹。口角、鼻孔及肛周皮肤可发生,线状皲裂,愈合后形成特征性的放射状瘢痕。
    (2)骨骼损害:也是先天性梅毒的早期表现,表现为骨软骨炎和/或骨膜炎,受累肢体因疼痛而不愿活动,造成假性瘫痪。
    (3)全身症状:患儿常为早产,发育不良、消瘦、皮肤松弛,还可有低热、贫血、肝脾肿大、黄疸、肺炎及神经系统症状(神经梅毒)。

    2.晚期先天性梅毒
    症状通常在2岁以后出现,可有以下特点。
    (1)骨骼病变:如前额园凸、马鞍鼻、军刀腿。
    (2)牙齿病变:恒齿排列不齐,楔状齿(赫金森齿)
    (3)神经梅毒:脑膜炎、轻度瘫痪或缓慢发生的脑积水。
    (4)其他:口周和鼻周皲裂、瘢痕、间质性角膜炎、神经性耳聋、视神经萎缩等。

    三、先天性梅毒的实验室检查

    1.皮肤黏膜刮片和分泌物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可找到梅毒螺旋体。

    2.梅毒血清学试验
    (1)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包括①VDRL(性病研究室试验);②RPR(快速血浆反应试验)。此类试验敏感性高,特异性低,某些传染病及胶原性疾病也可出现假阳性,因此仅适用于梅毒早期筛查试验和疗效观察。
    (2)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 :包括①FTA-ABS(梅毒螺旋体荧光抗体吸收试验);②TPHA(梅毒螺旋体血球凝集试验);③TPPA(梅毒螺旋体乳胶凝集试验)。由于母体抗梅毒螺旋体IgG抗体可在婴儿体内持续至生后15个月,此类试验阳性不能区分新生儿感染和母亲感染,需密切随访,滴度持续升高才能诊断。
    (3)19S-IgM-FTA-ABS试验:系检测抗梅毒螺旋体IgM抗体,可与来自母体的IgG抗体相区别,可作为先天性梅毒的特异性诊断方法。

    四、骨影像学检查:在早期先天性梅毒可有特异性改变,几乎所有长骨都可被累及,表现为长骨干骺端出现锯齿样钙化带增宽和散在局限性骨质缺损、骨膜反应和病理性骨折。

    五、脑脊液检查:梅毒的任何阶段都有可能发生中枢神经系统(CNS)病变,因此不论有无CNS受累迹象,都应作脑脊液检查,若CSF蛋白或细胞数增高,或VDRL-CSF(+),提示CNS受累。

    【先天性梅毒的治疗

    1.治疗对象:包括
    ①有症状的先天性梅毒;
    ②母亲患有梅毒而未治疗或未正规治疗的新生儿,即使无症状或实验室检查(-)也应治疗。
    ③母亲在分娩前完成驱梅治疗不足4周或母亲经正规青霉素治疗后RPR滴度未呈4倍降低的新生儿。

    2.治疗方法
    (1)水剂青霉素每次5万u/kg q12h×7d然后q8h, im或iv gtt ,总疗程10~14d;或普鲁卡因青霉素5万u/kg.d, im,共10d。神经梅毒疗程应适当延长至2~3周。
    (2)母妊娠期已接受足够驱梅治疗的无症状新生儿不需治疗,或用苄星青霉素5万U/kg,im,1次即可。但应随访RPR,直至(-)。

    3.随访  每3月随访RPR 1次,至少1年,正规治疗者RPR应在以1~2年内转阴,若1岁时滴度仍持续升高不能转阴,说明感染持续或者复发,应再次进行正规治疗。CSF异常者应每6月复查一次,直至正常,若2岁时仍持续异常,应考虑再次重新治疗。

    【先天性梅毒的预防

    1.所有孕妇妊娠早期都应筛查梅毒至少1次,高危人群妊娠晚期再查一次。

    2.母亲若患梅毒,应在分娩前完成驱梅治疗,即使至孕第7~8月治疗也能预防胎儿感染。


分享到:
  版权声明:

  本站所注明来源为"爱爱医"的文章,版权归作者与本站共同所有,非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

  联系zlzs@120.net,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意见反馈 关于我们 隐私保护 版权声明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2-2024 Ii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