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医生受伤,索赔40万,医院赔偿9万(3)
2011-01-11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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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大*勒
责任编辑:大弥勒
[导读] 上海某高校口腔专业的学生小曹因在医院实习时操作不慎发生事故,导致右眼视力仅剩下0.2,与小曹签订3年就业协议的某口腔病防止院以其右眼受伤为由,解除了合同,小曹即将到手的月薪8000元的工作旋即泡汤。为此,小曹将就读的学校及实习医院告上法庭,索赔伤残
日前,黄浦区**经过审理,认为小曹所在的实习单位在事故中未尽到监管任务,应承担七成责任,判决其赔偿原告小曹各项费用共9万余元,小曹承担次要责任。至于小曹所在的学校,对本起事件的发生没有任何过错,无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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