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长期非法行医,被多次处罚和责令停业后仍拒不改正。昨日,新城区2名黑诊所"医生"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童某长期在解放门地区开设黑诊所,卫生行政部门分别于2011年3月、2012年4月对其查处,并实行了行政处罚。但每次处罚后,童某躲一阵又会回到原来的地方继续无证从事诊疗活动。2013年3月7日,正在从事非法诊疗活动的童某被新城区卫生行政部门再次查获,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并被新城区检察院以非法行医罪提起公诉。
王某也是被卫生行政部门连续查处3次后,仍继续从事非法诊疗活动,同样被以"非法行医罪"提起公诉。昨日,新城区法院对两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人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后,仍然继续从事非法行医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行医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对两被告人判处拘役三个月,处罚金5000元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