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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通知对含有特殊制剂药品电子监管

2011-01-06 13:03 阅读:786 来源:健康报 作者:水**南 责任编辑:水北天南
[导读] 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5日发布通知,对含有特殊制剂的药品实施电子监管

  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5日发布通知,对含有特殊制剂的药品实施电子监管。主要包括含**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
  通知指出,凡生产含**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的企业,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药品出厂前,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消瘦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并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做好入网、赋码和核注核销工作。
  据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实施电子监管,旨在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保证医疗需求,并防止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和滥用。
  根据通知,2012年1月1日起,含**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消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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