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拒绝医院剖宫救命续:救与不救都担责?(2)
2010-12-06 08:52
阅读:1449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水**南
责任编辑:水北天南
[导读]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在个人微博中发帖就孕妇拒绝医院剖宫救命邀请各路网友讨论,此帖引起了众多转载及评论
此帖引起了众多转载及评论,多数网友认为此案更多属于医学伦理的讨论范畴,引发了人们对医患之间的不信任的思考。有网友挺医生,认为产妇没有专业知识,医生没有过错。也有网友认为“自己的生命由自己做主,别人不能侵犯,这就是自己的生命权,医生不能代替病人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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