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原发性肺癌诊疗规范》内容简介:
原发性肺癌(以下简称肺癌)是我国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2010年卫生统计年鉴显示,2005年,肺癌死亡率占我国恶性肿瘤死亡率的第1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国肺癌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肺癌诊疗水平,改善肺癌患者预后,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2011原发性肺癌诊疗规范》内容预览:
临床表现。
1.肺癌早期可无明显症状。当病情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常出现已下症状:
(1)**性干咳。
(2)痰中带血或血痰。
(3)胸痛。
(4)发热。
(5)气促。
当呼吸道症状超过两周,经治疗不能缓解,尤其是痰中带血、**性干咳,或原有的呼吸道症状加重,要高度警惕肺癌存在的可能性。
2.当肺癌侵及周围组织或转移时,可出现如下症状:
(1)癌肿侵犯喉返神经出现声音嘶哑。
(2)癌肿侵犯上腔静脉,出现面、颈部水肿等上腔静脉梗阻综合征表现。
(3)癌肿侵犯胸膜引起胸膜腔积液,往往为血性;大量积液可以引起气促。
(4)癌肿侵犯胸膜及胸壁,可以引起持续剧烈的胸痛。
(5)上叶尖部肺癌可侵入和压迫位于胸廓入口的器官组织,如第一肋骨、锁骨下动、静脉、臂丛神经、颈交感神经等,产生剧烈胸痛,上肢静脉怒张、水肿、臂痛和上肢运动障碍,同侧上眼睑下垂、瞳孔缩小、眼球内陷、面部无汗等颈交感神经综合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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