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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撤销两种皮肤消毒液许可批准文号

2011-01-05 19:50 阅读:1289 来源:卫生部 作者:大*勒 责任编辑:大弥勒
[导读] 今天,卫计委发布公告,撤销“必肤健牌皮肤消毒液”和“派力克牌皮肤消毒液”的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

        今天,卫计委发布公告,撤销“必肤健牌皮肤消毒液”和“派力克牌皮肤消毒液”的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

   经核实,西安瑞托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 “必肤健牌皮肤消毒液”(卫消字(2006)第0252号)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和西安派力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 “派力克牌皮肤消毒液”(卫消字(2007)第0091号)卫生行政许可批件时提供虚假材料,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我部依法撤销“必肤健牌皮肤消毒液”(卫消字(2006)第0252号)和“派力克牌皮肤消毒液”(卫消字(2007)第0091号)的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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