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伤风的潜伏期通常为3~21天(中位数7天)。在多数病例中,新生儿破伤风在出生后3~14天即可发病。在超过80%的病例中,破伤风表现为全身性强直性疾病。典型特征则早期表现为面部肌肉痉挛(牙关紧闭和痉笑),继以背肌痉挛(角弓反张)和突发的全身性强直性癫痫(破伤风痉挛)。声门痉挛可诱发猝死。在新生儿破伤风中,全身性痉挛出现前常表现为不能吮吸或接受喂食和过度哭闹。破伤风的病死率在之间,视治疗措施、患者的年龄和总体健康而异。老年和婴幼儿患者如不住院和接受加强治疗,死亡率几乎可达100%。在具备最佳医疗条件的医院中,死亡率可降至10%~20%。
破伤风的诊断基于临床特征,并不需要实验室确诊。WHO关于新生儿破伤 风的定义是:新生儿在出生后前2天具备正常的吮吸和啼哭能力,但在第3~28 日丧失这种能力,出现强直和痉挛等症状的疾病。
治疗包括伤口护理(需要时)和对症(与破伤风相关的症状和并发症)处理。 及时以抗破伤风免疫球蛋白和适宜的抗生素进行治疗可阻止病情的进展,但不可能影响现有的病理变化。
疫苗的效力和保护效果
接种首剂疫苗后的保护是不完全的,但完成两针接种后绝大多数受种者的抗毒素浓度都可达到保护性水平;接种第3针后几乎100%的受种者可获得免疫力。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的接种应至少间隔4周。较长的间隔时间可增加免疫应答的强度和持续时间,但不能以此为借口延误免疫接种。
破伤风类毒素的效力和保护效果已得到充分证实。在多数临床试验中,该疫苗的保护效力自80%至100%不等。20世纪40年代,美国首度引进破伤风疫苗 接种,此后破伤风的发病率大幅下降(自1947年的0.4/10万降至20世纪90年 代末期的0.02/10万)。在哥伦比亚乡村地区举行的一项双盲对照研究中,接种过2至3剂破伤风疫苗的母亲所生婴儿中没有新生儿破伤风发生,而在那些未接种疫苗的对照组中,死亡率高达78/1000活产儿。在其他许多国家也观察到了类似现象:在引进大规模破伤风疫苗免疫接种后,新生儿破伤风死亡率显著下降。
偶尔也有报道称,虽然孕产妇既往有破伤风疫苗接种史,但新生儿未能获得对破伤风的保护。在此类病例中,导致免疫保护力缺失的原因有:免疫接种史不清、疫苗接种程序不当、使用了低效力的疫苗、母体免疫应答差以及经胎盘传递 的抗体不足。在已被疟疾感染的孕妇中,接种破伤风疫苗后诱导的免疫应答与未妊娠的健康成人相似。虽然目前有关疟疾对经胎盘传递的破伤风特异性抗体有何影响尚无一致意见,但即便存在某种影响,也应该是微乎其微的。像其他疫苗一样,破伤风类毒素诱导的抗体应答在AIDS患儿中会受到损害。不过,对于围产期感染HIV的儿童来说,2岁前都可获得令人满意的抗体应答。在已感染的成人中,破伤风类毒素诱导的抗体应答要低于非感染者,但抗体浓度仍然较高,表明人体对免疫接种产生了阳性反应。
免疫保护的持久性
抗体的浓度、亲和力以及保护的持久性取决于很多因素,如受种者的年龄、接种的剂次数和各剂次之间的间隔时间。婴儿期的3针DTP可提供3~5年的保护,而第4针加强免疫(如,在儿童期早期)则可为青少年期提供保护,再进行1~2针加强免疫将为整个成人期提供保护(据称可达20~30年)。间隔25~30年后再免疫仍可引起加强免疫应答,这表明免疫记忆可持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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