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肺部感染、肺结核、肺心病还是肺癌?医院初诊不确定病情,也不建议转院,家属称重症病人因此不堪精神压力跳楼身亡,**医院索赔13万。**认为跳楼**主要责任在病人自己,医院负一定责任。近日,**主持调解,由医院赔偿1万元结案。
初诊之后患者**
去年8月21日早上,在清溪某医院,重症患者杨某突然跳楼**死亡。杨某家属说,杨某生前患有多种疾病,**前一天到该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吓人一跳,先后被初步确诊为肺部感染、肺结核、肺心病和肺癌,医院既不作最终的确诊,也不建议转院,导致病人极度伤心,精神崩溃才会**。
杨某的家属还表示,当时家属要求给杨某提供一级护理。根据医疗护理规定,一级护理要求每小时对护理对象检查一次。但是,该医院并未严格按此要求。杨某于次日晨6时左右跳楼,该时间本应是护理人员巡查时间,事实上却无人巡查。为此,杨某家属将医院诉至东**,索赔13万多元。
医院赔偿1万元
东莞市第三人民**清溪法庭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之死主要是由于其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但是医院的护理过失与杨某的死亡之间亦存在一定关联,正是因为相关医护人员没有尽到护理义务,才使本可以避免的**悲剧发生。
法庭明确医院作为公共医疗机构应该承担的社会、道德责任,该医院与杨某亲属达成和解协议,并同意一次性支付1万元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