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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警察”必须理清权与责

2014-04-09 14:29 阅读:1090 来源:和讯新闻 责任编辑:李思杰
[导读] 近日,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和**部召开联合发布会,**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表示:国家层面成立专门的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已酝酿了一年有余;目前,**部、食药总局等部门正在协调中,食药警察有望很快落地。 食药警察的筹划设立,无疑是在剑指日益多发的

    近日,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和**部召开联合发布会,**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表示:国家层面成立专门的“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已酝酿了一年有余;目前,**部、食药总局等部门正在协调中,“食药警察”有望很快落地。
 


    “食药警察”的筹划设立,无疑是在剑指日益多发的食品质量与药品安全问题。一方面,旨在通过**刑侦手段,更有效地挖掘查处有关犯罪;另一方面,同步的刑事司法介入,也将改变以往某些案件“重罚款、轻刑罚”的状况。以刑事处罚加大打击力度,高压震慑相关违法犯罪,避免假冒伪劣的生产者“花钱买平安”,甲地被查处乙地又开张。亦如已存在的铁路警察与森林警察,“食药警察”的专业设置具有其合理性。从先期“试点”地区来看,有关执法初见成效。

    但一些问题也要注意。首先,“食药警察”恐怕不能“代行”某些行政部门的职能。换言之,工商、卫生、质监、药监等部门势必还要各司其职。一旦发现问题,各部门仍需彼此配合、协调行动。而经验表明,部门协调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和时间,并且不能排除各部门之间可能出现推诿扯皮。有时候,各负其责的结果却是谁也没有真正负责,共同担责更沦为“法不责众”.“食药警察”虽是一股新生力量,但在兄弟部门都处于平级的背景下,遇事谁来指挥?如何确保部门间不会出现互不买账?

    说到底,核心还是强化行政履职、厘清行政与执法的权责边界。其中,既涉及重复职能的移交,又牵扯权力与资源的统筹;不仅需要彼此深入配合,又不能失去司法的***性。必须警惕,某些部门只将“鸡肋权力”与“费力无利”的职能转嫁给其他部门,自己则固守“有油水”的权力与轻松的活计。更要防止地方行政对司法的干扰,切忌地方**打着“顾全大局”的旗号,试图对相关丑闻掩盖子。只有处理好权责分配与统一履职的辩证关系,新出现的“食药警察”才可有效发挥作用。

    任何权力都不能脱离监管,“食药警察”也不例外。这种提醒绝非多余,鉴于某些警察沦为黑势力的保护伞,考虑到药监系统曾发生**窝案,必须将监督的红线置于起跑线,才能使“食药警察”从诞生起就怀有对权力与法律的敬畏。执法者同样要接受法律的管制,契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也将使有关执法更具公信力。

    舌尖上的安全,关乎所有人的健康。我们更应实行更严格的国家标准,进一步提升食品与药品的安全性。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执法,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康,才能为社会进步、民族复兴积蓄健康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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