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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诊断标准(2)

2010-11-30 12:40 阅读:3850 来源:爱爱医论坛 作者:水**南 责任编辑:水北天南
[导读] 艾滋病的诊断标准国际上常用的有美国疾病控制中心的分类和Walter Reed的分类。其最主要的条件是卡波氏肉瘤和机会性感染。实验诊断为CD4细胞下降和艾滋病毒抗体阳性

少数病人初期血清P24抗原阳性。
无症状感染
  接触史:同急性HIV感染
临床表现:常无任何症状及体征,部分感染者可出现持续性的全身淋巴结肿大。
(此期为AIDS潜伏期,一般2-15年,平均8-10年,但也可短至数月,长至20年。)
实验室检查
1.抗HIV抗体阳性,经确诊试验证实者。
2.CD4+淋巴细胞总数正常,CD4/CD8大于1。
3.血清P24抗原阴性。
AIDS
  接触史:同急性感染
临床表现
1.原因不明的免疫功能低下。
2.持续不规则低热1个月以上。
3.持续原因不明的全身淋巴结肿大
4.慢性腹泻,多于4-5次/日,3个月内体重下降大于10%以上。
临床表现
5.合并有口腔念珠菌感染、卡氏肺囊虫肺炎、巨细胞病毒感染、疱疹病毒感染、弓形体病、隐球菌脑膜炎,进展迅速的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粘膜的卡波济肉瘤、淋巴瘤等。
6.青年患者出现痴呆症。
实验室检查
1.抗HIV抗体阳性,经确诊试验证实者。
2.血清P24抗原阳性(有条件单位可查)。
3.CD4淋巴细胞总数小于200/mm3或200-500/mm3。
4.CD4/CD8小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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