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现输注过期药事件
一网友在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河北霸州市中医院在给病人输液时,使用的药品已经过期。根据视频内容,患者输液的药品为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生产日期为2021年5月18日,有效期至2023年5月17日。
据悉,该网友丈夫因胰腺炎住院。5月20日上午,涉事医院医生开具药品输液治疗。其中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已过期3天,生产日期为2021年5月18日,有效期至2023年5月17日。
患者在输入过期药品约20分钟后,明显感觉到身体不适。当天夜里,出现肚子疼。23日早上,看东西有双影,手有些发抖,这些天还有轻微恶心等症状。
该网友表示,事情发生后她已主动和医院方面交涉此事,“医院方面已经承认了是他们的过错。”医院表示将给王先生2万元经济补偿,但她和丈夫并不满意。
陈女士在社交平台发布的视频截图
据红星新闻报道:24日记者联系到霸州市中医院。医院方面回应记者表示,陈女士所反映的事件属实,目前事件的相关调查已有霸州市卫健委工作人员介入。同时,医院方面表态称,对于发生过期药品注射事件,医院将会处理涉事的医护人员。未来也会更加严格执行操作规范,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对于陈女士所称“院方将给2万元经济补偿”这一说法,医院方面表示“不方便回答”。
舆论声起,当地卫健委也给出回应表示:目前相关工作人员已经介入调查。
近日,出现了一起“河北霸州一医院给病人注射过期液体”的文字、视频在网络传播,引发网民关注。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核实。经查,情况属实,是霸州市中医院内二科在为一名患者输液治疗时,使用的葡萄糖氯化钠溶液有效期至2023年5月17日,过期3天。目前,患者病情稳定,未出现明显异常。市中医院正在积极与患者及家属沟通情况,在为患者认真治疗的同时力争家属谅解,依法依规协商调处。针对此次事件市中医院已对涉事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停职处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中医院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进行了立案查处。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对市中医院及涉事责任人进行了立案调查。市纪委同步启动了问责程序,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市卫健局迅速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医疗质量安全排查整治专项工作,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加强行业监管,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医院给患者输过期药,这突破了社会对于医疗安全的最基本期待。然而,从公开报道来看,类似的荒唐事却时有发生。其实,对于任何一家医院,药品使用都有一套完善制度以及规范管理,确保药物从入院到给患者用药,全流程都在监控之下。如果只是前面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后面还有多次发现过失的机会。对于药品保质期的管理,首先,药房会对每一批药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进行详细记录和登记。通常情况,除了少数特殊药品外,一旦某批库存药品距离保质期少于半年,就会采取措施,如退还厂家等。有网友留言,即便是乡镇卫生院,已经实现临期药预警,过期药报警。其次,医生开具医嘱后,绝大部分药物都是现取现用。这意味着,病房所用药物保质期多在半年以上。比较特殊的是,病房会储备少量药品,以备不时之需,但一般不超过一周的用量。为确保这批药品不会过期,也会详细登记,且主班护士每天清点记录,确保先储备的药物先使用,避免药品被长时间积存。最后,到了给患者用药的阶段,护士还要进行三查八对,其中就包括对药品有效期的核查,筑牢最后一道防线。这意味着,近效期登记、发药时检查核对、输液时三查七对,但凡有一个环节做到了位,也不会出现输过期药液的情况!一瓶过期的药品输注到患者体内,意味着诸多管理纠错环节已经统统失灵,意味着确保医疗安全的规范和制度已经脱轨,医院的整个管理层可能需要进行一次大整顿。这或许也是上述事件未给患者带来重大伤害,却惊动当地卫健委的原因之一。最后,把目光收回到文初提到的陈女士丈夫被输注过期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的事件,过期3天,只要密封没有破损,没有浑浊和沉淀,应该不至于引起明显不良反应。医疗行为有过错,并导致不良后果,这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行为有过错,但未导致不良后果,只属于医疗差错。对陈女士丈夫赔偿2万元,在合理范围之内。但对患者经济赔偿不应是这一事件的终点,查清这瓶过期药物是如何会用到患者身上的,厘清责任,严肃追责,加强管理,避免更大的悲剧发生,才是对这一事件正确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