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论坛|病例

搜索

首页 医学论坛 专业文章 医学进展 签约作者 病例中心 快问诊所 爱医培训 医学考试 在线题库 医学会议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业交流 > 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2011-07-29 13:56 阅读:3348 来源:爱爱医 作者:q****e 责任编辑:qionghe
[导读] 【治疗原则】 1. 贯彻抗结核化学药物治疗(以下简称化疗)的十字方针: (1) 早期:应尽可能早发现和早治疗。 (2) 联合:联合应用多种抗结核病药物,提高杀菌力,防止产生耐药性。 (3) 适量:剂量适当,减少不良反应和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4) 规则:

    【治疗原则】

    1. 贯彻抗结核化学药物治疗(以下简称化疗)的“十字方针”:

    (1) 早期:应尽可能早发现和早治疗。

    (2) 联合:联合应用多种抗结核病药物,提高杀菌力,防止产生耐药性。

    (3) 适量:剂量适当,减少不良反应和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4) 规则:按照化疗方案,按时、规范服药。

    (5) 全程:必须教育患者坚持完成全疗程治疗。

    2. 化疗方案的制订与调整用药的基本原则:

    (1) 按照患者不同的病变类型选用国际和国内推荐的标准化疗方案。

    (2) 对获得性耐药患者的化疗方案中,至少包含有2种或2种以上患者未曾用过或病原菌对之敏感的药物。

    (3) 切忌中途单一换药或加药,亦不可随意延长或缩短疗程。掌握好停药或换药的原则。

    (4) 治疗过程中偶尔出现一过性耐药,无须改变正在执行的化疗方案。

    (5) 合并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或艾滋病患者避免使用利福平。

    3. 痰结核菌阳性的肺结核病患者是治疗的主要对象,痰菌阴性但病灶活动者亦应予以治疗。

    【病原治疗】

    1. 一般分为强化治疗阶段(强化期)和巩固治疗阶段(巩固期),标准短程化疗(疗程6~9个月)方案中强化阶段以3~4种药物联合应用8~12周,巩固阶段以2~3种药物联合应用。

    2. 用药方式:

    (1)全程每日用药;

    (2)强化期每日用药,巩固期间歇用药;

    (3)全程间歇用药。

    3. 治疗慢性传染性肺结核、耐多药结核病的可选药物:对氨水杨酸、丙硫异烟胺、卷曲霉素、环丝氨酸、阿米卡星、氧氟沙星等氟喹诺酮类和克拉霉素、氯法齐明等。

    4. 治疗慢性传染性肺结核、耐多药结核病的疗程:强化期至少3个月,巩固期至少18个月。


分享到:
  版权声明:

  本站所注明来源为"爱爱医"的文章,版权归作者与本站共同所有,非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

  联系zlzs@120.net,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意见反馈 关于我们 隐私保护 版权声明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2-2025 Ii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