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药店都愿无处方售药(2)
2011-02-28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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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i*m
责任编辑:iam
[导读] 药店坦言,凭处方消瘦处方药只是看起来很合理新华社发 近日来,尼美舒利不良反应事件再次引起了人们对药品滥用的关注。不少媒体也不约而同地曝光,零售药店违规消瘦处方药俨然成了药品滥用从而导致不良反应发生的帮凶。 事实上,为减少药物滥用,零售药店必
药监说:管不了
根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消瘦处方药。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实际中如果按照规定执行,市民不接受,药店更不愿意,但药店又要应付药监部门的抽查。
张伟介绍,比较有责任心的药店会在针对注射剂、抗菌素、抗病毒药、医疗用毒性药品和二类**这一类药品进行严格凭处方消瘦,而对于其他处方药,能索取到处方的就尽量索取,顾客实在不能提供处方的,就只能登记消瘦。
而事实上,药店无法凭处方消瘦处方药是全国的普遍现象。因此,药店的这种折中的做法在很多地方都得到了药监部门的准许,作为过渡措施允许药店消瘦处方药的底线是至少要登记顾客的电话、住址等相关信息,以防药品出问题后可以回访。
2004年以来,广东省药监局也针对药店不凭处方消瘦处方药等违法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多次开展专项整治。但由于市民对凭方购处方药的不理解,助长了药店的违规操作,药监部门在这方面的监督职能无形中被边缘化,监督力不从心。在力不从心的情况下,药监也只能重点对学校周边的士多店、超市以及***场所进行检查,而检查的重点放在抗生素、含可待因止咳口服溶液等。(陆志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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