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卫生局长夫妇受贿79万元被判刑(2)
2010-12-28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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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大*勒
责任编辑:大弥勒
[导读] 北京通州卫生局原局长王文永主动帮助不具备资质的建筑商承揽卫生系统工程,并借此收受79万元,认定其构成**,通州**一审判处王文永10年半**。其妻、通州区潞河医院妇产科原主任杨树清,也获5年**。
刘桂亮走后门得到的工程,涉及通州卫生局下属的多家医院。
司法材料称,这些工程包括:通州妇幼保健院宿舍楼、病房楼改造工程;漷县、甘棠、西集、潞城、梨园、大杜社、永乐店等卫生院装修改造工程;新华医院、骨伤医院等单位装修改造工程。
据悉,因当时公司资质不够,刘桂亮挂靠在其他公司名下签署施工合同,而这些工程均无招投标手续。有证人称,当时“常常是一边干工程,一边补手续”。2005年11月,云亮琛公司拿到了承接“造价60万元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的资质。此时,该公司也发展成了注册资本上千万的大企业。
为回报王文永,刘桂亮在2002年和2004年给了王文永两个分别存有10万、19万元的存折,王文永让妻子杨树清取出。2007年,刘桂亮再次送给王文永妻子杨树清50万元。
听到风声 曾主动退还“私人借款”
通州妇幼保健院一负责人的证言显示,为了帮刘桂亮拿到工程,身为局长的王文永甚至亲自出面向区内各家医院院长推销,甚至要求撤掉原有工程队,把工程交给刘桂亮。其中一次,在某卫生院院长都不知情的情况下,王文永竟然直接派建筑队上门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