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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患者做检查越过警戒线被大门撞骨折,向医院索赔9万,有道理没?

2019-11-28 11:23 阅读:2294 来源:爱爱医 作者:点*管 责任编辑:点滴管
[导读] 目前,该事件还未有处理结果,双方仍在进一步协商

医院总能遇到各色的患者,会出现各种匪夷所思的医患**。近日,一癌症患者做检查被大门撞骨折,事发后患者就因医务人员没提醒门口黄线问题,向医院索赔偿了。


癌症患者被门撞骨折,要求医院赔偿


邓女士5年前被查出乳腺癌,最近被诊断出癌细胞转移,一直在肿瘤医院进行化疗。这个月4号,邓女士在医院等待磁共振检查时,不料被科室大门撞伤右腿导致骨折。

右腿被撞后,邓女士疼痛难忍,在完善检查后进行了治疗。所幸手术比较成功,邓女士目前处于恢复期。

图源:浙江广播电视台视频截图


邓女士称,当时磁共振室的工作人员从里面开门,大门撞过来的速度非常快,当时在门口等候的自己根本来不及闪躲。

对于这起意外,医院认为,邓女士当时所在位置越过了门口的黄线,因此她也有责任。邓女士总共9万元的医药费里,院方愿承担1万。院方认为,就病情而言,邓女士原本癌细胞转移的位置就是骨骼,一旦发生碰撞,骨折可能性会增加。

图源:浙江广播电视台视频截图


邓女士认为,医院赔偿1万不太合理,应该赔偿她九万的医药费。邓女士说,等待检查时,由于站立不方便,自己就拿了把凳子坐在磁共振室门口,的确压到了黄线。不过她认为,当时医院工作人员并没有提醒她,说不能超越黄线。

但是,医院方面表示,经过他们调查,医护人员明确告知过邓女士,不要进入黄线。但是,因为事发地处于监控盲区,院方无法提供证据。

目前,该事件还未有处理结果,双方仍在进一步协商。

医方要引以为戒,做好安全保障义务

这起事件中,其实,医院的磁共振检查室大门上有张贴了未经许可、不得接近的告示,门口也画了黄色警戒线。但是,患者对安全注意义务有所欠缺,故对自己被大门撞所产生的损害后果,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患者发生了意外,虽说自己有一定的责任,但往往许多患者及家属就认为医院需要负主要的责任或是全责。

比如:

陈某因突发脑溢血导致半边瘫,自感生活无望就在医院跳楼**,家属就会认为医院看护不到位,要求赔偿一百多万;

钱女士到某医院看病,不慎在医院门口摔伤,事发后就以公共场所管理失当为由**该医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

......


图源:123RF


医院是公共场所,负有对进入医院的患者和其他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承担免遭侵害的保护义务和警示告知义务。患者人身安全一出现意外,医院就要赔偿。

但是,由于患者对医院就诊流程、环境不熟悉,患者的病情不确定性及就诊过程的劳累、焦虑等,患者很容易在医院发生意外。所以,为了以防患者出现意外伤害,医院一定要加强对患者的安全保障。

★对于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医院应以明显的方式提示、警示、告知,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危险性更高的场合,安全保障义务的要求更高,进行的警示应越明显,设置的防护措施应更稳固,并建议多重设置;

★对病情较重的患者,应加大看护力度,加强巡查,同时应告知家属参与陪伴或看护的义务,做好告知记录;

★以上各项措施之采取,均应做好工作记录、由责任人经办人签字,并拍照备查,以便举证之需。

一般情况下,医院做好以上几点,即不必再承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但这也不意味着医院就不用赔偿。患者出事,医院就算没有过错,也需出于人道主义精神给予患者一定的赔偿,这已成为现在的惯例了。

只能说,医院还是要不断改善医疗设备和配套设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潜在危险,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而作为患者也要注意自身的安全,有事及时与医务人员沟通,寻求医务工作者的帮助,避免意外的发生。

爱爱医自媒体编审

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男,1975年,医学本科,朝阳市第二医院骨外科主任医师,医师规范化培训讲师,市医疗鉴定专家库成员。曾获“朝阳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获市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一项,发表***医学论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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