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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医三院“气体致盲案”庭前谈话:愿担责但无过错

2016-05-28 19:19 阅读:1163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谢嘉
[导读] 今天上午,北医三院“问题气体致盲案件”在海淀**进行了庭前谈话。北医三院表示愿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但认为其不存在诊疗过错。患者方面则要求进行医疗行为的鉴定,即确定医院是否存在医疗事故后,再讨论赔偿事宜。

    今天上午,北医三院“问题气体致盲案件”在海淀**进行了庭前谈话。北医三院表示愿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但认为其不存在诊疗过错。患者方面则要求进行医疗行为的鉴定,即确定医院是否存在医疗事故后,再讨论赔偿事宜。

    上午九点五十,十六名患者及其家属共计30多人进入法庭。法官表示,此次谈话将对患者伤残等级及治疗费、护理级别和期限等赔偿事宜进行讨论。

    北医三院的代理人表示,患者的损害后果是由于气体质量不合格造成,医院方面医疗诊疗技术没有问题。医院认可患者对损害后果没有责任,但损害后果是由于使用不合格气体造成的,医院先行垫付诊疗费用,但不存在过错。

    法官总结说,目前双方都认可,是医院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但对责任的原因分歧比较大。患者坚持表示,要先确定医院方是否存在过错,再继续商议赔偿问题。

    法官表示,医院方目前愿意百分之百支付赔偿金,在此基础上开始往下进行赔偿事宜的商议,对事件的解决比较有帮助,患者如果要求明确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就要启动医疗事故的专业鉴定程序,会持续很长时间。

    但患者与家属均表示,目前要求的是确定责任问题,不单单是赔偿问题。患者李先生的代理人表示,要先确定医疗行为,再商量赔偿。

    谈话进行了二十分钟后暂时中止,合议庭表示先商议再决定接下来的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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