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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周病的系统治疗

2012-07-27 17:24 阅读:2748 来源:高志宏 责任编辑:潘乐乐
[导读] 牙周病是目前人类最常见和高发的疾病,它与许多全身病相关联,是成年人牙齿丧失的最主要原因。在对牙周病明确诊断并作出预后判断之后制定出治疗计划以便有次序地进行系统治疗,牙周病系统治疗是长期有效并需定期维护方法。 治疗总体目标如下: 1.控制菌斑消

    牙周病是目前人类最常见和高发的疾病,它与许多全身病相关联,是成年人牙齿丧失的最主要原因。在对牙周病明确诊断并作出预后判断之后制定出治疗计划以便有次序地进行系统治疗,牙周病系统治疗是长期有效并需定期维护方法。

    治疗总体目标如下:
    1.控制菌斑消除炎症。
    2.恢复牙周组织的生理形态。
    3.恢复牙周组织功能。
    4.维持长期疗效,防止复发。

    治疗程序一般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基础治疗:运用常规治疗消除致病因素,控制牙龈炎症,也称病因治疗。

    1.教育并指导患者自我控制菌斑的方法,建立正确刷牙方法和习惯,和使用牙线牙签,间隙刷等辅助工具,保持口腔卫生。

    2.施行洁治术,根面整平术以消除龈上和龈下的菌斑牙石,包括龈上刮治和龈下刮治术。

    3、消除菌斑滞留因素及其其他局部刺激因素,如充填龋洞,改正不良修复体,治疗食物嵌塞等,还应作必要的牙髓治疗,纠正口呼吸习惯等。

    4、拔出无价值和预后极差的牙,对不利将来修复的患牙也应该在适当的时机拔出。

    5、在炎症控制后进行必要的咬合调整,是建立平衡关系必要时作暂时的松牙固定。有些牙周炎患者治疗后牙齿位置能有轻度的自行调整,故调和应在炎症消退后进行。

    6、药物治疗:在经过治疗去除菌斑牙石等局部刺激后如果病情仍不能控制或者有明显的急性炎症以及对某些重症患者可辅助药物治疗,还可用补肾固齿的中成药等,也可在刮制后作袋内冲洗并置入抗菌药物,并以漱口剂含漱。

    7、发现并尽可能纠正全身性和环境因素,如吸烟用药情况全身病的控制等。

    在第一阶段治疗结束后的4-6周应复诊评估前一阶段的疗效,一是观察患者的反应,二是看下一步还需何种治疗,三是了解依从性,决定下一阶段计划。

    第二阶段:牙周手术治疗

    在第一阶段治疗后1-3个月,对牙周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后,此时仍有5毫米以上牙周袋且探诊有出血或者牙龈及骨形态不良,膜龈关系不良,则一般均需进行手术治疗,其目的是为了能在直视下进行彻底的根面平整或者清除感染组织,手术主要包括下列:

    1、翻瓣术:在直视下进行根面及软组织清创后将瓣复位缝合以使牙周袋变浅或者消除,在翻瓣术的同时还可以进行牙槽骨成型或植骨以恢复牙周组织的形态和功能。

    2、植骨术。在根分叉病或垂直吸收处通过自体骨、异体骨、骨代用品达到修复牙槽骨的目的。

    3、引导性组织再生术是通过手术原已暴露在牙周袋中的病变牙根面上形成新附着,即牙周组织的再生,形成新的牙骨质、牙槽骨和牙周膜,这种方法正在发展研究中,基层医院很难开展实施。

    4,膜龈手术:是用以改正附着龈过窄,牙龈退缩及唇颊在带段gping系带附着结果不佳等的手术以巩固牙周治疗效果和解决美观问题。

    5、牙种植术:用外科手段将人工牙根植入牙槽骨内但种植术必须在全口牙周炎得到控制的条件下施行。

    第三阶段:修复治疗阶段,它是牙周病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永久修复以及在修复缺牙的同时固定余留松动牙,在一般手术治疗2-3个月开始进行,对于牙不齐者可行正畸治疗建立平衡颌,有利于牙周健康。

    第四阶段:牙周支持治疗,也称维护期,是疗效得以保持的先决条件,无论是否需要手术和修复维护期即开始,其内容包括1、定期复查,治疗刚结束时复查期1-2个月,若病情稳定后可3-6个月复查一次,一年左右拍摄X片监视牙槽骨变化。2、复查内容,菌斑控制情况,软垢、牙石量、牙龈、牙周袋深度、牙槽骨高度、密度及形态、咬合情况及功能,牙松动度,全身危险因素的控制情况。3、复治,根据复查发现的情况制定实施再治疗计划及措施。

    以上四个阶段的治疗计划:第一和第四 阶段的内容是必须的,而第二和第三阶段的内容则酌情安排。

    牙周病的系统治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当治疗计划制定后,药加强医患沟通,向患者解释清楚共同配合持之以恒,最终才能得到满意持久的治疗效果。(牙周病的系统治疗 高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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