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论坛|病例

搜索

首页 医学论坛 专业文章 医学进展 签约作者 病例中心 快问诊所 爱医培训 医学考试 在线题库 医学会议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头条 > 两部门联合发布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

两部门联合发布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

2012-07-26 08:56 阅读:3950 来源:健康报 责任编辑:申琼鹤
[导读] 卫计委、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明确了5+3模式(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下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的方式、时间、内容及各项具体要求。 《标准》明确,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年限为3年(实际培训时间不少于33

    卫计委、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明确了“5+3”模式(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下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的方式、时间、内容及各项具体要求。

    《标准》明确,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年限为3年(实际培训时间不少于33个月),其中,临床科室轮转培训时间27个月,在国家认定的培养基地内接受临床基本技能训练,并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基层实践培训6个月,主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完成,接受全科医疗服务、预防保健与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管理等技能训练。临床科室轮转培训和基层实践培训穿插进行、有机衔接,使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始终着重强化以全科医生岗位需求为导向的临床能力培训和基层实践训练。

    针对全科医生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要求,《标准》指出,在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期间,要突出强临床、懂公卫、宽基础、重实践的特点。临床科室轮转培训涵盖13个主要临床二级学科及学员选修科室,有利于学员较全面地掌握临床基本技能。基层实践培训兼顾全科医学和社区卫生服务理论、全科医疗服务技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能等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密切相关的领域。

    在培养的具体方式、方法和时间安排上,《标准》在作出原则性规定的同时,也为各地自主安排预留了政策空间,有利于各地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培养工作。

    卫计委和教育部要求,各省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培养经费、培养期间人员管理等保障政策。


分享到:
  版权声明:

  本站所注明来源为"爱爱医"的文章,版权归作者与本站共同所有,非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

  联系zlzs@120.net,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意见反馈 关于我们 隐私保护 版权声明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2-2025 Ii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