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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1+1+1”制度是在限制看病自由?

2016-04-26 19:26 阅读:1293 来源:环球医学 责任编辑:谢嘉
[导读] 2015年,上海试点社区卫生综合改革,探索“1+1+1”医疗机构组合模式。彼时社交媒体上一时甚嚣尘上,很多人直呼这是**坑上海人的行为。

    2015年,上海试点社区卫生综合改革,探索“1+1+1”医疗机构组合模式。彼时社交媒体上一时甚嚣尘上,很多人直呼这是**坑上海人的行为。对此,上海市医改办副主任许速近日在第五届国际健康风险管理论坛解释称,上海市推行“1+1+1”制度不是在限制上海人的看病自由,而是提供一种服务。

    “1+1+1”制度即居民在自愿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的基础上,再选择一家区级医疗机构、一家市级医疗机构进行签约,形成“1+1+1”签约医疗机构组合。签约之后居民将享受优先转诊上级医院、医保费用管理、慢性病人能开具4周及以上长处方等待遇,这一政策目的在于引导签约市民优先利用家庭医生诊疗服务,逐步实现定点就诊。同时二、三级医院将通过预留一定数量专家号,制定部门或专人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转诊病人建立绿色转诊通道等措施,加大对首诊社区的支持力度。

    作为政策操刀者之一的许速强调,这一政策不是**一拍脑门决定的,根据卫计委调查,60岁以上的人在三级医院就诊率是21.8%,在社区机构的就诊率是58.6%,60岁以上的人在社区机构的就诊次数为14.8次,同比年龄在40——59的人6.1次社区机构的就诊次数的两倍多,可见,老年人对于社区机构就诊的需求量较大。

    改革要把需求和供给的关系理顺。我国医堵现况的造成并不全是资源不足,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医疗资源分配不均,感冒发烧都上三甲医院排队挂号,而疑难杂病患者则是一票难求。推行分级诊疗,分流三级医院就诊人群,提高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率为我国解决医堵提供一个新思路。

    当前,无论是全国性的医改还是地方性的医改,都已经到了深水区,“摸着石头过河”的老路子不再走的通。如何争取改革中的“最大公约数”将成为医改进程中的一大政策着力点。许速说:“我们这样一个制度的设计,我们并不是一种限制性的制度,而是激励性的制度,不要看成是对居民就诊行为的约束,这是一种服务。通过一种激励,通过一种服务,使这一个制度逐渐的完善。”

    目前,已签约居民门诊在“1+1+1”签约医疗机构组合内就诊占77.57%,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占64.45%.“1+1+1”签约居民通过家庭医生,可逐步优先预约到全市各市级医院专家与专科门诊号源,享受便捷转诊服务。

    今年以来,上海市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始探索实施“延用处方”——大医院的药方延用至社区,并通过物流配送至家门口。在社区就能拿到大医院的药,“小病不出社区”正逐步实现。由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诊查费减免与药品零差率政策,“延用处方”药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居民门诊均次自付平均可减少7.03元。

    实践证明,“1+1+1”制度是可行的,能为患者带来实惠。既然能在家门口看好的病,何必要去大医院?任何改革,老百姓肯定都需要一定的适应期,如果在适应期百姓能尝到改革的“甜头”,改革将会越来越顺利!

    与此同时,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家庭医生的能力能否跟上?这令很多市民心底存疑。如何让优秀医生下沉并愿意长久成为家庭医生则是该项政策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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