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详细而且有选择的记录患者及家属的于治疗不利的要求及行为,部分要求其签字。
2.诊断证明一定要和病案一字不差,要改就早改,否则病人复印了病历你被动。
3.门诊的诊断须谨慎,尽量全面但要模糊,留回旋余地,如“黄疸原因待查”等。
4.自己管好自己的病人,禁止他人管理,别帮熟人的忙,你和他熟但患者也是和他熟不是和你熟。
5.住院部收治后再次详细问诊及查体,莫以门诊为准,门诊诊断仅供参考。
6.该下病危的下病危,该下病重的下病重,然后让家属签字,若他死了,你有已通知家属的证据,若他侥幸活了,你更不会有事。但死亡通知你不要乱签,涉及到一些善后处理的法律知识。
7.留一个病案周记,免得病人告你时你都想不起来他是谁。
8.扩展入院常规检查,以免部分入院时未检查出而导致患者认为“住院期间因医疗错误所致凡患者拒绝之检查(包括颅脑ct、血液生化全项,乃至**指诊)须于病程记录描述,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加带“后果自负”
9.勿向患者及家属过多解释病情,告知其病名及严重即可。
10.出现他科问题则请有关科室会诊并要求会诊大夫留详细会诊记录并照行之,切勿班门弄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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