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指的是绝症病患要求旁人协助,完成**行为。它是***的又一种形式。在瑞士,协助他人**是合法的。根据BMJ杂志最近的一项调查,全世界有许多国家的人慕名前往瑞士**诊所,而在这些人群中,英国人占到了20%.
一边是患者的疾病痛苦和求死需要,一边是“healer而不是killer”的职业道德要求,英国医生到底该怎么办?《英国协助**法案》是否能够被立法机关通过,对这一轮轰轰烈烈的票选风波,我们拭目以待。
转折点:一次里程碑意义的裁决
英国妇女黛比·普尔迪是一名多动脉硬化症患者,失去了大部分基本活动能力后,病情仍然在恶化。她打算前往瑞士的一家诊所结束自己的生命,但是根据英国1961年的《**法》,“任何协助、教唆、劝告或者实施他人**者”将面临最高可达14年的刑期。她担心陪同的丈夫可能会由于涉嫌协助**坐牢,于是向**提出就这一问题重新进行司法解释的要求。
2009年2月,她的请求被英国上诉**驳回。2009年7月30日,英国上议院高级法官推翻了这一裁决,首次判定“可接受协助**”.五名上议院高级法官要求英国公共检察长就这一问题阐明司法立场。裁决说:“每个人都有权尊重自己的生命,普尔迪决定度过她生命最后时刻的方式也是生命活动的一部分。”黛比的律师表示,这项裁决具有里程碑意义。
事实上,普尔迪并非英国第一个要求对《**法》重新进行司法解释的人。8年前,绝症患者戴安娜·普雷迪也曾提起过类似的请求,但被**驳回。
争议:司法界全力支持,医学界意见两极化
英国最高**正在全力促成此事。今年6月,最高**支持了一项已有53年历史的**法案,关于医生对三个不同的原告提供**帮助。然而,9名法官中5名认为最高**应该判定,此项法律侵犯了欧洲人权公约中有关隐私权的条例,有4名认为这个问题最好留给法律制定者。
最高**院长David Neuberger提醒,如果议会没能解决此问题,最高**将在未来的案例中判决同意协助**。之前的案件中,一名男性患者向医务人员求助,帮他前往瑞士一家协助**诊所去完成**。
对于医生能否协助病人**,英国医学会(BMA)持坚决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医生协助病人**一旦合法,将使病人自愿的***和谋杀变得很难区分。“这样的立法,将使那些本来就很脆弱的人更加容易放弃生命。”尤其是年迈之人和残疾人,他们本来就因为觉得自己是家人和社会的负担而一直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一旦协助**合法,他们的压力将以一种最残忍的方式释放。还有一些人非常担心,法案的通过会协助**的滥用。
而英国医学会下属的BMJ杂志则希望法案尽快得以通过,“当死亡真的临近时,人们应该有权利选择自己死亡的时间和方式。”
瑞士的那些**诊所在英国引起了巨大的争议。急诊医生Paul Teed是卫生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委员会的一员,他反对用“**”一词太描述所探讨的问题。因为受益人罹患的是绝症,且已经走到生命的尽头,正在死亡。
英国医学会会长、姑息治疗医生Baroness Ilora Finlay,也是上议院的议员,则声称“这绝对是协助**”.7月,在她位于上议院的办公室一次长达10小时的讨论中,Finlay医生认为,末期的疾病应该给予的是合理的姑息治疗,而不是像上膛的枪一样提供“快速医学修复”.
此番论战中,Finlay医生当然不缺专业的盟友。英国Medix调查公司,今年较早的时候对600名医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60%的人反对协助**法案。但根据另一家公司YouGov的调查结果,73%的英国人认为协助**应当合法。
依据:美国俄勒冈州《尊严死亡法》
《英国协助**法案》的编写,是基于1994年美国俄勒冈州选民投票通过的《尊严死亡法》。该法中允许医生在有两位医生诊断病人生命不超过六个月的情况下,为减轻病患的痛苦,给身患绝症的病人开致命药物,供病人自己服用,加速死亡过程。法律规定,病人必须是有能力做出医疗决定而且自愿这么做的成年人。
联邦地区**以违反宪法为由禁止实施这项法律,但是联邦第九巡回上诉**却推翻了下级**的判决。这个案子最后上诉到美国联邦最高**时由于法庭不予审理,联邦第九巡回上诉**的判决因此成立,《尊严死亡法》1997年10月27号在俄勒冈州生效。
2001年11月,当时的美国司法部长发布一项指令说,医生协助病人**不具备合法的医学目的,如果医生给病人开受管制的**物,以协助病人**,就可能受到刑事处罚,并被中止或吊销开业***。之后,俄勒冈州的一些医生和病人就把司法部长告上了联邦**。
联邦地区**法官在2003年的判决中说,联邦**没有权力推翻俄勒冈州的法律。联邦第九巡回上诉**2004年5月维持了下级**的这一判决。同年11月,这名法官在宣布辞职的当天,上诉联邦最高**,司法部在现任司法部长的领导下继续这个案子的诉讼。
联邦最高**在2006年1月17号以六比三的多数判决中说,原司法部长试图对那些给身患绝症的病人开药以加速其死亡的医生实施惩罚,超越了他的权限范围。判决指出,在管理医生的执业行为方面,俄勒冈州法律优先于联邦法律,布什**不恰当地使用了“联邦管制药物法”惩罚俄勒冈州协助病人**的医生。这个判决并没有直接触及俄勒冈州允许医生协助病人**的《尊严死亡法》本身,而只是从技术层面确立了州法律在这个问题上的优先地位。
需要指出的是,在医生协助病人**的问题上,美国并没有一项统一的法律。联邦最高**把有关决定权交给了各州。目前美国只有俄勒冈州允许医生在一定条件下给患有不治之症的病人提供自***段,例如开药让他自己服用导致死亡。这里医生的参与是间接的。
到目前为止,俄勒冈州是全美唯一通过并实施《尊严死亡法》的州。但是,实施“***”由医生亲自参与给病人注射致死药物导致或加速他死亡,在美国任何一个州都是违法的。
有些州的医疗机构,以美国医学协会同样的态度,发起了反对医生以药物方式协助**的运动,他们认为,这样会违背医生“治愈者”的角色。医学机构中唯一支持的是美国妇女医学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