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中心:接种流感疫苗指导意见(2)
2010-11-26 10:37
阅读:3758
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者:水**南
责任编辑:水北天南
[导读] 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的最有效手段,疾控中心介绍了接种流感疫苗指导意见,应重点把握好剂型选择、优先接种人群、接种程序、禁忌症和接种时机等技术环节
一、疫苗类型、抗原组份及适用年龄组
我国批准上市的2010-2011年度季节性流感疫苗均为灭活三价疫苗,包括裂解疫苗和亚单位疫苗,可用于≥6月龄人群接种。
WHO推荐的2010-2011年度北半球流感疫苗组份为:A/California/7/2009 (H1N1)类似株、A/Perth/16/2009 (H3N2)类似株和B/Brisbane/60/2008(Victoria系)类似株。其中A/California/7/2009 (H1N1)是引起2009年全球流感大流行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代表株。婴幼儿剂型为每剂0.25ml,含每种组份血凝素7.5mg,适用于6-35月龄婴幼儿;成人剂型为每剂0.5ml,含每种组份血凝素15mg,适用于≥36月龄以上的人群。
二、建议优先接种人群
原则上,接种单位应为所有愿意接种疫苗的人提供免疫服务。但由于不同人群患流感后的临床严重程度和结局不同,我国每年流感疫苗**有限,应优先推荐患流感后并发症发生风险较高的人群,以及有较大机会将流感病毒传播给高危人群的人员接种。
目前,支持我国流感疫苗应用的相关证据较少,借鉴其它国家多年的研究证据和应用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建议优先接种人群如下:
(一)患流感后发生并发症风险较高的人群。
1.5岁及以下儿童,尤其是2岁及以下的婴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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