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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卫生院被罚10万,这事为所有医务人员敲向警钟

2021-09-26 00:00 阅读:8242 来源:赛柏蓝基层医师公社 作者:爱爱医小编 责任编辑:爱爱医小编
[导读] “小错误”不仅会引来大额罚款,还可能牵连全单位!
“小错误”不仅会引来大额罚款,还可能牵连全单位
  
10万代价,基层要多久才能挣到?
近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消息。在辖区内某卫生院进行检查时,该院电脑数据库中导出的台帐显示,已有三种超过有效期的中药配方颗粒进行了销售,其中蜜百部使用84袋、茵陈4袋、炒栀子16袋,共计销售金额183.4元。
 
执法人员没收扣押的超过有效期的中药配方颗粒,没收违法所得183.40元,并对该卫生院处以罚款10万元。
 
无独有偶,浙江省永嘉县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发现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过期的葡萄糖酸钙注射液,且未单独放置效期标识。相关部门给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梳理发现,自2019年起,被处以10万元罚款的情况多如牛毛。而这一年,也正是新《药品管理法》发布的时候,新法规定劣药罚款10万起步。
 
对于营收本就吃力的基层医疗机构,需要经营多久才能挣回这笔“巨款”?
 
你的小失误,可能影响全单位
 
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医疗机构大督察在全国正式铺开,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列入6大监察内容。
 
文件明确,县(区)级监督机构一线执法的监督员,原则上不低于本机构人员总数的70%。在制订本辖区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时,应当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全部纳入。
 
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将评价结果纳入日常管理措施中,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规范化基层医疗机构评审等工作相衔接。由此可见,除了罚款之外,全单位的前途命运也被联系了起来。
 
而众多的处罚案例中,“小东西”被罚款的情况最为常见,哪怕是棉签、创可贴,只要涉及不合理使用就会被罚几万元,基层医疗机构一定不要忽视细节把控。
 
远离劣药罚款,下列5项要注意
劣药不仅不能治病,而且会掩盖病症,延长病程,因贻误治疗而致病情恶化。特别是儿童和老年人对一些毒性较大的药品非常敏感,严重者可致人于死地。
 
很多情况都会导致劣药产生,药品流通每个环节都应给予高度重视,下面这些事项一定要注意:
 
1.不得自行采购药品
 
村卫生室药品必须由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配送或由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购,不得自行采购。
 
采购药品应遵照区(县)卫生局规定的用药目录品种。
 
2.验收药品严格遵守流程
① 购进药品必须对药品的内外包装、标识、外观性状进行检查,并有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
 
② 验收记录和配送清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③ 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药品应拒收。
 
3.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
药品做到分类陈列并有分类标志,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并有红色“不合格”标志。
 
4.不合格药品应及时处置
定期检查所有药品质量并做好药品养护记录,发现不合格药品要做好登记,及时报损。
 
不合格药品必须交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销毁和处理。
 
5.药品实行效期管理
药品实行效期管理,先进先出,近效期一年内的药品要有明显标志,并做好记录。
 
销售劣药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论是相关医疗机构还是医生本人,都必须遵守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这既是对患者用药安全负责,也是对所在医疗机构负责。
 
今后,加大对劣药行政执法的司法保障力度,对劣药行政案件处罚已成趋势。无论是新《药品管理法》的发布,还是今年的大督查,都是保证人民群众“舌尖安全”的雷霆手段,大家千万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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