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醒!急诊医生的这个行为,导致摔伤患儿抢救无效身亡
2021-05-25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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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爱爱医
作者:爱爱医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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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医务人员在平时工作中应该不断地提高业务学习能力,提高法律风险意识,这是对患者生命健康的重视,更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
医务人员在平时工作中应该不断地提高业务学习能力,提高法律风险意识,这是对患者生命健康的重视,更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3岁幼儿晴晴(化名)在午睡时,不慎从床上摔落后出现了呕心呕吐的情况,家人见状,赶紧将其送往当地的市三甲医院急诊科就诊。到医院后,急诊科医生听完家属主诉后,让晴晴做了常规的颅脑CT,检查结果提示:右侧颞部稍高密度,考虑右侧颞叶挫裂伤伴血肿,并右侧颞部硬膜外血肿可能。
医生以右侧颞叶脑挫裂伤,右侧额骨、颞骨骨折,右侧颞部硬膜外出血的诊断,将晴晴收治入院,其后进行了持续输液治疗,这期间晴晴一直有嗜睡、呕吐的情况出现。入院2小时后,患儿病情加重,陷入昏迷,右侧瞳孔对光反射消失。医生再次给晴晴做了颅脑CT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右侧大量硬膜外血肿。拟急诊手术,可为时已晚,晴晴还没来得及进行手术,便出现了生命体征减弱的情况,后经抢救无效身亡。医院给出的死亡诊断:右侧颞部顶部硬膜外血肿脑疝右侧颞叶脑挫裂伤右侧额骨、颞骨骨折。在发现晴晴从床上摔落下来后,不敢出现任何耽搁,赶紧将晴晴送往医院就医,刚进医院时,医生就诊断有颅内出血的情况,可医生并未对晴晴进行任何对应的观察治疗,只是输液处理。在这期间,家属也多次向医生反映病情,但都没能够引起医务人员的重视,导致晴晴出血量增大形成脑疝,从而失去的手术的机会。
为此,晴晴的父母将医院告上了法庭,希望医院承担所有责任,给予115万赔偿。通过司法程序鉴定后,法官作出了医院承担90%责任,赔偿104万元的判决,做出此判决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 医院诊疗措施不够充分:患儿入院后,医生通过诊断患儿伤情比较严重,虽然医院采取保守治疗并没有违反诊疗常规,但采取的措施不充分,未给患儿吸氧、进行心电图监测等;2. 院方各项指征不明确:在治疗过程中,院方监测瞳孔、脉搏、血压、呼吸等时间较长,甘露醇静脉滴注q12h指征不明确,治疗以及抢救过中,没有上级医生的查房签名和指导意见;
3. 院方准备手术时间拖延:患儿存在器官发育不完全,病情发展较快的特点,需要根据患儿病情,严格监测各项数据,观察患儿生命体征,若发现情况不对,需要进行手术时,应快速给出回应,尽快安排手术。但在这次事故中,医院发现患儿形成脑疝转入ICU,进行术前准备时,准备时间过长,导致没来得及手术,患儿就已经离世的悲剧。
行医者,当如履薄冰,如临深渊
看到法院作出的判决,我们难免唏嘘,在急诊科“时间就是生命”这句话一点都不夸张,这次事件就充分告知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在平时工作中, 医生常常会同时接诊到很多病人,接诊思维也会被打断,出现判断失误也能理解,毕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真当因失误导致事故后,法不容情,这也是事实。
为此,在平时工作中,我们该怎样做才能在短时间内准确判断,减少误诊,出现误治的情况呢?首先,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来看,若情况危急的,需要先查患者的生命体征,及时做相关数据监测,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再进行常规病情询问;其次,遇到疑难、危重病人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或会诊,需要他们严格把关,同时开通就医“绿色通道”,随时进行进一步治疗。行医者当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平时工作中,应该及时、严肃、敏捷地做出回应。同时也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病人把生命安全交到我们手中,我们必须要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储备和专业能力,给出准确地判断,切不能因自己的一时疏忽造成不可挽回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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