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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点执业改革未通过,可惜之余意料之中

2013-09-24 10:37 阅读:7193 来源:爱爱医 作者:陈*章 责任编辑:陈文章
[导读] 对医生来讲,多点执业突破了单一平台条件的限制,可以让自己团队优势和平台优势做最佳的结合。对于医生来讲,放弃编制来获得多点执业的权力,是个不小的挑战,无论从医术上还是心理上。相比之下,大多数体制内专家会更倾向于“走穴”.

    医生多点执业给医患带来的好处,在这个时代是显而易见的。在此不再重复。

    对医生来讲,多点执业突破了单一平台条件的限制,可以让自己团队优势和平台优势做最佳的结合。

    比如我的血管团队,可以利用上海沃德医疗中心的优越地理位置和平台服务理念坐诊 和开展下肢静脉曲张当日手术,又可以利用北京和睦家医院的顶尖杂交手术室、重症监护条件、影像诊断设备来开展静脉血栓栓塞症的综合诊疗,再可以利用北京明 德国际医院的腔镜手术室条件开展内镜血管手术。

    深圳医生多点执业改革方案未获通过,可惜之余,倒也是在意料之中。

    可行性缺乏。对于院长来讲,医生是编制内职工,拿医院的薪水和福利去外面做“贡献”,医院当然有权反对和制止。即使有各种原因强行推行,也是与法理和现实相悖,难以持续。因此,真正的多点执业,前提必须是医生放弃单位编制身份,成为社会人。

    对于医生来讲,放弃编制来获得多点执业的权力,是个不小的挑战,无论从医术上还是心理上。相比之下,大多数体制内专家会更倾向于“走穴”.

    把“多点执业”视为医生“走穴”公开化,也是个误读。

    收入来源


    医生的走穴收入,来自患者的“红包”.和传统上的“红包”意义上的不同,是医生占用了自己正常工作外的时间和精力。因此,更多地称之为“会诊费”.但是,仍然无法摆脱灰色的性质。

    多点执业的医生收入,来自签约医疗机构。

    税收不同


    医生的走穴收入,绝大多数是现金私下*,不交税。

    多点执业的医生收入,如果按照会诊服务,医疗机构得交20%的收入税。如果是签约医生,多则需要上交45%的薪水所得税。

    在国家法律尚不严格的情况下,前者的逃税违法成本并不高。但是,当走穴收入到达一定数量的时候,追求安全和尊严的自由执业收入方式,会成为许多医学专家的选择。

    执业方式

    走穴医生很难固定时间提供服务。因此,服务的连贯性和责任权力都难以清晰。另 外,会诊医生往往是单打独斗,执业地点多变,和当地医院的护理、麻醉、医生助手等都缺乏熟练的配合,这对医疗安全是个隐患。但不可否认,在缺乏相关政策的 支持下,走穴还是一个最实用的解决方案,虽然很无奈。

    多点执业医生一旦签约,会有相对固定的诊疗时间和地点,医患之间的联络会更加密切。另外,平台和医生之间的配合和默契程度也会优于走穴。

    回到原来的话题。

    深圳医生多点执业改革方案假没有通过,提醒有关部门重新审视,并非坏事。正如@医生哥波子所言,改革并不会停止,而是会不断修正,以更实际的方式去推进。

    因此,医生多点执业的最大瓶颈,并不是国家卫生计生委。

    至少,我最大的瓶颈,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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